潮州:潮州市国税、地税部门联合推出十项“便企暖企”措施

14.03.2017  20:05

一、加大对守信纳税企业的激励力度。 对纳税信用A级企业,由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纳税信用A级证书》;对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A级企业的,按累计年份,授予“纳税信用连续*年A级企业”称号。并在《潮州日报》,潮州国税、地税门户网站及各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予以公告表彰。

二、开辟纳税信用A级企业办税绿色通道。 在各办税服务厅开辟A级企业办税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专岗服务,所有涉税业务“即到即办”。

三、开通纳税信用A级企业服务专线。 建立税企专线服务电话,对纳税信用A级企业落实专人实行“白+黑”“5+2”24小时专门服务,随时解答A级企业涉税问题和政策疑惑。

四、建立纳税信用A级企业服务需求卡。 根据纳税信用A级企业纳税需求,建立个性化服务台账和工作清单,并根据纳税人需求变化,及时更新调整服务台账,“一对一”开展服务。

五、建立税企定期沟通机制。 定期开展走访、座谈活动,及时倾听企业呼声,了解企业诉求,切实解决涉税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建立守信纳税企业税收服务专家库。 对纳税信用A级企业、潮州市政府确定的“四梁八柱”企业、近期有上市意向的行业龙头企业等,实行“点菜式”定制服务,由企业提出需求,税务部门提供人选,双方协商确定后开展个性化服务。

七、建立税银合作机制。 在依法、保密、互利的原则下,定期将辖区内纳税信用A、B级纳税人名单推送至潮州市银监分局和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根据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根据企业情况推出各种贷款产品,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八、建立税保合作机制。 定期向全市保险机构推送国税、地税联合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各保险机构根据情况,为符合条件的A、B级纳税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并给予降低费率、提高赔付限额、简化赔付手续、免费附赠保险产品等优惠,切实提高纳税信用等级的增值应用。

九、建立跨区域税收协调工作机制。 对总部在我市范围内、分支机构属于潮州市不同税务机关的纳税信用A级企业、“四梁八柱”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其所涉及的税费问题,由总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牵头协调;总部在潮州市范围内、分支机构在外省(市)的,其涉税问题由市局协助协调解决。

十、实施稽查准入制度。 对纳税信用A级企业,除了举报案件、上级组织或交督办的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一般不予税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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