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宣布新规 限制外国人收购澳资产

19.03.2016  11:52
莫里森在声明中表示,从今年3月31日起,所有州、领地政府的重要基础设施资产须经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委员会(FIRB)正式审查方可向外国投资者出售。澳大利亚政府意识到须修改以前的规定,以规范外国投资者收购重要资产的行为,确保外国投资者不违背澳大利亚国家利益。

  据新华社堪培拉3月18日专电  澳大利亚国库部长斯科特·莫里森18日宣布新规定,加强对外国投资者收购澳重要基础设施资产的审查,以确保此类资产出售不违背澳国家利益。

  莫里森在声明中表示,从今年3月31日起,所有州、领地政府的重要基础设施资产须经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委员会(FIRB)正式审查方可向外国投资者出售。

  声明称,推出新措施的主要原因是澳大利亚政府意识到外国投资已经成为澳大利亚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的重要资金来源。目前越来越多的外国资本进入澳大利亚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中,这些基础设施有些关系到澳大利亚国家利益。澳大利亚政府意识到须修改以前的规定,以规范外国投资者收购重要资产的行为,确保外国投资者不违背澳大利亚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