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单牌车将可驶入横琴 新政定于本月20日起实施

17.12.2016  20:06

  广州日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孙海波)昨日,澳门特区政府、珠海市政府在横琴新区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过两地政府批准,澳门单牌车入出横琴新政定于12月20日正式实施!此举意味着,符合申请资格、通过审核登记的第一批澳门单牌机动车届时可以驶入横琴。

  拱北海关表示,澳门单牌车入出横琴实施海关进出境备案管理,打破准入审批管理框框,打造具有横琴特色的海关监管服务模式,为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提供最大便利。但对存在超期滞留境内、超批准范围行驶、存在走私行为等情况的车辆,海关将收取车辆应纳税款的担保。有意申领入出横琴车牌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综合管理系统客户端,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图片资料)。

  市场人士分析,澳门部分首次置业的客户需求已开始外溢,在通关便利、生活成本降低的情况下,毗邻的横琴肯定是首选。另外,新政对横琴的旅游业也会有非常大的推动作用。

  首阶段澳门机动车所有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澳门机动车临时入出横琴牌证:

   注册设立独立法人公司

  入出横琴的澳门机动车所有人在横琴注册设立至少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在横琴年纳税额前100名,并承诺五年内不迁出横琴,可以申请3个以内机动车入出横琴指标,并办理机动车临时入境牌证;取得横琴新区土地的澳门公司及其法人,可以申请3个以内机动车入出横琴指标,并办理机动车临时入境牌证。

  无相关违法记录

  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5年内无利用入出横琴的澳门机动车参与走私、偷越边境、携带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违禁物品、携带国家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或超范围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机动车3年内无超出批准行驶范围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机动车5年内无超出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滞留境内交通违法行为;在境内外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违法行为。

   9座以下非营运小车

  入出横琴的澳门机动车须符合下列要求:机动车类型为9座(含)以下澳门非营运小型客车;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颁发的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凭证,且在有效期内;已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保险期限不少于临时入境牌证有效期;境内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均处理完毕;安装电子车牌识别标签。

责任编辑: GDN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