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呼啸而过 四岁女童命丧铁轨

20.09.2015  12:25
孩子的奶奶抹着眼泪告诉记者,10号那天下午,自己三点钟就去干农活,留两个孩子在家睡午觉。干着活有人和自己说,两个孩子跑到铁路边去玩了,而且孙女受伤很严重。

  在梅州农村,有不少留守儿童,父母外出打工挣钱,孩子则留由爷爷奶奶代为照看,和很多农村家庭一样,在大埔县茶阳镇枫林村,贺家的爷爷奶奶也照看着一对可爱的孙子孙女,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的他们,却因这个月10号的一场惨剧,彻底打破了原本平静的生活……距离事故发生已过去9天时间,走进贺家人居住的小楼房里,屋内的气氛依旧凝重,孩子的奶奶抹着眼泪告诉记者,10号那天下午,自己三点钟就去干农活,留两个孩子在家睡午觉。干着活有人和自己说,两个孩子跑到铁路边去玩了,而且孙女受伤很严重。

  家属中第一个到达事故现场的,是两个孩子的姑父,他带着记者穿过马路,来到了惨剧发生的铁路边上,他说,当时他在公路边遇到5岁的侄子 ,侄子告诉他妹妹被车撞死了。顾不上通知孩子的爷爷奶奶,赶紧就往铁路轨道上跑。到了后看到孩子的脑部流了很多血,但还有呼吸。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不幸的是,孩子最终仍因伤势过重,再也没有醒来。得知这一噩耗,在东莞打工赶回老家的孩子父母,几近崩溃。

  孩子的父亲贺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铁路方面曾有工作人员来到他家,协商处理孩子的事。经双方多次电话协商,铁路部门最终给出了3万元的赔偿方案,但贺家人依旧觉得无法接受。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事发地附近,有人用竹竿围起了一个简易的护栏,铁路边上也竖起了“危险!严禁行走、坐卧、跨越铁路”的警示标志。但有村民却表示,这些措施作用不大。

  记者随后从铁路公安大埔派出所了解到,家属口中所说的“孩子被火车撞上身亡”,确有其事,目前事故认定工作正在进一步的进行中。而关于赔偿问题,广梅汕铁路大埔车站的李井副站长表示,事故发生后,他们也积极与家属沟通、协商,目前上一级主管部门给出的赔偿金额为3万元。若家属对赔偿金额仍不接受,下一步可走司法程序。

  记者了解到,根据2010年3月16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铁路运输造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人身损害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但铁路运输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不低于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五十。

  孩子的离去,对这个家庭造成的伤害是沉痛的。每一条生命都值得尊重,每一次事故都值得深思,我们希望,惨剧的发生,能让警钟长鸣!

 

  稿件来源于:梅州市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