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结束气象灾害(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30.08.2017  01:41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结束气象灾害(台风)Ⅱ级  应急响应、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7〕第14号

    各有关单位:

  “帕卡”登陆台山后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减弱。27日12时,“帕卡”的中心位于恩平市境内,也就是北纬22.4度、东经112.3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9级(23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88百帕。

  预计,“帕卡”将以25公里左右的时速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减弱,将于27日下午移入广西境内。27-29日,粤西、珠江三角洲市县有暴雨局部大暴雨,其余市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7年8月27日12时00分结束气象灾害(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同时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防御职责,做好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