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结束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5.03.2016  11:07

 


广东省气象局结束气象灾害(暴雨)Ⅲ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6〕第7号

 

各有关单位:

    3月19日到25日早晨,我省大部分市县先后出现了暴雨局部大暴雨,部分市县出现了冰雹和6级~8级的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预计,25日起我省降雨基本结束,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广东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于2016年3月25日08时45分,解除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因前期我省出现连续降水。累积雨量大,土壤含水量高,各地仍要继续做好降雨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2016年3月25日08时45分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