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结束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5.03.2016 11:07
本文来源: 气象局
广东省气象局结束气象灾害(暴雨)Ⅲ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6〕第7号
各有关单位:
3月19日到25日早晨,我省大部分市县先后出现了暴雨局部大暴雨,部分市县出现了冰雹和6级~8级的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预计,25日起我省降雨基本结束,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广东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于2016年3月25日08时45分,解除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因前期我省出现连续降水。累积雨量大,土壤含水量高,各地仍要继续做好降雨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2016年3月25日08时45分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
本文来源: 气象局
25.03.2016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