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帮扶烈属新政策出台 城乡烈属抚恤补助标准实现统一

10.01.2015  04:56

  城乡烈属的抚恤补助使用统一标准;烈属到定点医院就医可享受免费医疗优待;年满60周岁且生活特别困难的烈属可以免费入住敬老院……昨日,记者从新会区民政局获悉,从今年1月起,《新会区烈属优待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实施,烈属将根据最新的方案享受抚恤补助、免费医疗、乘车优惠、免费入住敬老机构等8项优待项目。

      农村籍烈属补助标准提高

      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方案》的亮点之一是统一了城乡烈属的抚恤补助标准。从今年开始,农村籍烈属的抚恤补助发放标准与城镇烈属一致,由原先的每月994元提高至每月1548元,并且抚恤补助标准每年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或当年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相应提高。

      同时,按照《方案》,从今年开始,烈属因病到新会区定点医院就诊就医,凡符合市人社局相关规定的用药、检查、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实行免费医疗。此外,《方案》还明确提出,定点医疗医院在对烈属开展诊疗活动时,不得出现重复检查或与医疗对象疾病无关的乱检查、乱收费现象,要节约医疗费用。针对不必要的用药、检查开支,如重复检查、重复开药、随意做贵重设备检查、将自费药品计入公费报销项目以及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等,其费用由负责医治的医院承担。

      烈属家庭挂“光荣之家”门牌

      记者了解到,新会区享受抚恤补助的烈属共19户25人。为让更多烈属了解《方案》的内容,区民政局负责人会同有关镇(街)领导、民政干部,逐一上门走访探望全区所有享受抚恤补助的烈属,向其宣传有关优待政策,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健康情况,为他们挂上“光荣之家”门牌。

      据介绍,为更好地关心帮助烈属,在每年的春节、烈士纪念日期间,将由区财政按照每户每个节日1000元慰问金的标准安排资金,而各镇(街、区)也会开展走访慰问烈属活动,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