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售食品暗售烟花 佛山警方缴获烟花爆竹超1吨
超过800公斤的烟花爆竹藏于村里的仓库,附近都是民居……1月19日,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局于1月18日破获一宗特大销售和存储烟花爆竹案件,行动中抓获3人,缴获烟花爆竹超过1吨。
800公斤烟花爆竹藏村中 警方花两小时转移它们
禅城公安城南派出所在近期接群众报称,南庄吉利桥东霍家村有店铺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展开摸排,发现一临街批发店铺销售烟花爆竹方式隐蔽,店铺以常规销售食品和饮料为幌子,当有熟人和村民需要烟花爆竹时,就带他们去附近取货点进行交易。
18日下午,民警摸查到烟花爆竹的储存位置,随即展开收网行动,在该批发店铺内将经营者黄某当场抓获,并在离店约200米的仓库内缴获一大批烟花爆竹。警方动用2辆货车花了2个小时转移烟花爆竹,经称量收缴的烟花爆竹逾800公斤。警方介绍,该仓库位于霍家村内,周围都是民房,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源头,警方深挖扩线,梳理销售上家线索,分析黄某的日常进货渠道,快速整合精干警力,乘胜追击,掌握到供货人为区某和梁某夫妻二人,通过梳排运输规律,获悉作案用面包车正停放在南庄吉利村内。行动当晚10时许,民警在吉利村将正要开车送货的区某和梁某当场抓获,从车上缴获烟花爆竹200多公斤。
据了解,近期禅城公安严厉打击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行动当天上午,石湾派出所整治组还在江滨路一香烛店附近一面包车上缴获易燃爆竹约250公斤,抓获经营者戚某。南庄派出所民警在南庄东村一士多内和附近仓库处搜获约250公斤烟花爆竹,当场控制涉嫌非法销售和存储的黄某和张某2人。
【提醒】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将被拘留
禅城公安提醒,禅城区已全面实行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禁止燃放,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依照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警方强调,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可被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对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责成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销售、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的,警方将依法收缴烟花爆竹并依照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法规,对责任人予以治安处罚,单位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佛公宣 编辑: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