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腊添加罂粟壳案开庭 法院择日将作出判决

01.07.2016  15:03
钟某为了提高烧腊口感,在接手该店后不久使用了上一手店主员工留下的“东西”。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钟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报讯  (记者李玉娇  通讯员陈琳)3月,本报“民生一线”栏目报道了梅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梅江公安分局在梅城查处了一间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的烧腊店,见报后引起市民广泛关注。“黑心”店主如今怎样了?昨日,记者从梅江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烧腊店店主钟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提起公诉。昨日上午在梅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将择日作出判决。

  据了解,店主钟某从上一手老板处接手该烧腊店。接手时,上一手店主的一名员工将一个包得严实的物品交给他。钟某为了提高烧腊口感,在接手该店后不久使用了上一手店主员工留下的“东西”。在相关部门查处该店时,在钟某租用的小作坊里发现了罂粟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钟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报“民生一线”记者将对此案的判决结果进行追踪,敬请读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