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12月起从价计征 煤价抬高可能性小

12.10.2014  20:56

  中新社北京10月12日电 (记者 李晓喻)备受关注的中国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终于出台。此间专家表示,从价计征、清费立税并举的改革将有利于推进节能减排、减轻企业负担,煤价被推高的可能性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1日发布《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明确,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

  根据《通知》,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结合资源税费规模、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赋存条件等因素,将税率幅度确定为2%-10%。现行税费负担较高的地区,要适当降低负担水平。

  本次煤炭资源税改革还包括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针对煤炭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等。另外,对原油、天然气及今后实行从价计征改革的其他资源品目,均比照煤炭资源税改革清费原则处理。

  煤炭资源税改革是中国新一轮财税改革的重要内容。今年上半年公布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后,9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对该项改革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财政部、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现行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的办法,导致计税依据缺乏收入弹性,调节机制不灵活。

  在官方看来,将煤炭资源税费改革作为近期财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有利于理顺资源税费关系,规范财税秩序,也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资源合理开采和利用。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此前亦对中新社记者表示,作为中国最基础、最主要的能源,煤炭的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息息相关。现行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且征税标准过低,导致其难以发挥调节开采和使用量的作用。改为从价计征,有利于理顺产业链上的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市场主体积极节能减排。

  同时,此次改革也有利于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煤炭行业快速发展的“黄金十年”结束后,“减负”的呼声在煤炭企业日渐响亮。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曾对中新社记者直言,事实上煤炭企业承担的各种费用远大于税负。

  财政部、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也坦言,现在煤炭企业还需要缴纳一些收费基金,存在税费结构不合理、费重税轻、重复征收等问题。

  分析人士指出,有鉴于此,清费、立税并举成为本次改革一个最突出的亮点。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与清理各项收费基金相结合,能够更有效地减轻企业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中国煤炭行业正处于价格不振的低谷。据官方数据,全社会煤炭库存已连续34个月超过3亿吨。其中煤矿库存1.1亿吨,为历史最高水平;煤价也大幅下降。

  由于此次改革并未改变市场供求整体格局,煤炭行业料将难以摆脱价格低迷的颓势。

  一方面,出于防治空气污染的需要,中国官方正在大力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另一方面,煤炭产能结构性过剩严重。官方数据显示,2000年至今,中国煤炭总产量从10.2亿吨猛增至2013年的37亿吨。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智敏曾表示,煤炭市场总量宽松、结构性过剩的态势在2014年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价格由供求关系来决定。在当前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整个社会对煤炭的需求呈下降态势,该项改革不会造成煤价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