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开煤矿15年牟利逾亿 遭举报后被行政降级

17.11.2014  08:47

张志友经营的第二家煤矿3年前已经转卖。目前,该矿仍在别的矿主手中正常经营。京华时报  记者王莉霞摄

  今年9月30日,河南郑州煤矿老板徐万年终于收回了350多万元的部分股权转让欠款。此前他已为一笔涉及几千万元的股权纠纷追讨近10年,并实名举报欠款人4年。其举报对象,是其所在煤矿的大股东张志友。张的另一身份,是河南周口市检察院原检察官。

   今年65岁的张志友,1989年从部队转业至周口市检察院,1995年起担任检察官,之后历任该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民行处副处长。到2010年平安 退休时,张志友在检察院工作了21年,亦当了15年煤老板。在他的朋友圈里,他对自己的官方身份少有避讳,是出名的“亿万官老板”。

  官方身份少有避讳

  今年9月30日,通过郑州市中院强制执行,徐万年终于收回350多万元的部分股权欠款。徐万年称,这几年自己为举报张志友东奔西跑很不容易,但会一直坚持讨债维权。

  据京华时报记者调查,张志友入股煤矿始于1995年。他出资25万元,在平顶山西区购入平顶山市石龙区大庄工业煤炭公司三矿。其时,他在周口市检察院已工作6年。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该矿法定代表人是史凤丽。史是张志友的妻子。在他的手里,这家煤矿一直经营到2005年,之后转卖。

  “大家都心知肚明,煤矿的实际经营者是张志友。”曾在该煤炭公司工作的多名员工称。员工周明(化名)说,当时煤矿的生产经营,基本都是由张志友负责,史凤丽多负责行政和财会方面事务。

   这家煤矿在周口市外180公里,其经营地域包括周口。业务伙伴包括周口市电厂。员工李志(化名)称,到2005年,张志友将煤炭公司卖掉后,周口市电厂 还欠其500多万煤炭钱。张志友多次向电厂讨债,但电厂一直拖欠。2010年,电厂多次前往周口市检察院举报张志友经商问题,并称所卖煤炭多是劣质煤,发 热量不高。此举报后不了了之。

  张志友买矿之初,煤价并不好,出售价格在15元一吨左右,之后几年涨幅也不高,“因为煤价低,张志友刚开始赔得挺惨的,赔了五六年后才开始发大财。”周明回忆,赔本时,公司常有债主上门讨债,张志友的妻子史凤丽还因此找了份副业。

  到2002年开始,全国煤炭大幅涨价,最高涨至1000多元一吨。周明说,张志友的煤矿实际每年生产20多万吨。“张志友就是在2002年到2004年间发的大财,至少赚了几千万”。当时,张志友也并不避讳自己周口市检察院检察官和反贪局副局长的身份。

  2005年初,张志友以3000万元的价格,将平顶山市石龙区大壮工业煤炭公司三矿出售。这是他当年买入价的120倍,不算该矿10年经营巨额所得,光这次转卖,他净获利2900多万元。

  涉嫌多起违规经营

  据了解,张志友所在的和协煤业为地下作业,采矿难度较大,原和协煤业员工孙丽(化名)透露,张志友涉嫌瞒报两起塌方死亡事故。

  孙丽说,2010年1月和3月间,和协煤业发生两起塌方事故,每次导致一人死亡。张志友将遇难矿工尸体运到殡仪馆后,与死者家属私了。

  10月31日,当年事故中两名死者的家属向京华时报记者证实了私了一事。家属们称,担心上报后获得赔偿周期长而同意私了。

  据知情人透露,两名死者的家属均获得60万元左右的赔偿。如果走正常程序,除支付赔偿外,和协煤业还要向安监部门和郑煤集团缴纳罚款,张志友等人还会受到处分。

  张志友同时涉及一起私制假章案。

  2010年10月3日,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对郑州火车站地区伪造印章案立案侦查,调查发现张志友所经营的和协煤业亦与此事有关。

   根据郑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检查分局站文件和河南省煤炭工业局文件上的“郑州市梨园河煤矿”印章印文与样本印文不是同一枚 印章盖印的。张志友用此私刻的假章,成功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2006年1月至2007年1月延续采矿许可。今年8月,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侦查发 现,张志友通过私刻假章获得许可证后,多次购买雷管炸药。

  火车站公安分局相关人员表示,从2010年至今,一直未能联系上张志友。因调查取证难度较大,致办案时间较长,该案件仍在侦查中。

  官方称已行政降级

   今年11月4日,面对再次实名举报的徐万年,周口市检察院监察处李处长表示,自2010年7月徐万年举报后,周口市检察院即着手调查,于当年9月20日 公布调查结果。其出示的周口市检察院(2010)第113号决定称:张志友在退休前,身为检察人员,经商办煤矿,损害周口市检察机关形象,对张志友进行行 政降级处分。

  对于行政降级到底降到什么级别,这份处理决定没有写明。徐万年和律师就此多次追问,李处长也没有透露。

  李处长称,举报人所反映的张志友疑涉嫌伪造印章骗取采矿许可证及购买雷管炸药和瞒报死亡事故等事件,因发生地在郑州市,由案发地相关单位调查处理。“若确定张志友有新的违法犯罪情况,我们会根据法院提供的材料,再对其进行撤职等严厉处分。

   11 月6日,在张志友登记的户籍所在地,京华时报记者未见到张志友本人。房内的居住者称是张志友的亲属,确认该处为张志友的房产,但张志友已多年不住该处,不 知道他的行踪,也无法联系。昨晚7点多,在多次拨打张志友的手机未获接听后,一名男子接听了京华时报记者的电话,称他是张志友,但未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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