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非煤矿矿山尾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班的通知(粤安监政法〔2014〕28号)
粤安监政法〔2014〕28号
关于举办非煤矿矿山尾矿作业人员
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非煤矿矿山特别是尾矿库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近年来部分市尾矿库作业人员培训困难的问题,我省拟定于2014年11月由云浮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举办尾矿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班,以满足全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尾矿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排洪和排渗设施的从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规定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尾矿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内容进行培训,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基本知识;
2.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3.实际操作技能 。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11月12日-11月20日,其中11月12日下午2:00-6:00报到,11月20日考试。
理论培训地点:云浮市星岩四路95号云浮市云硫宾馆
实操培训地点: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采选公司尾矿车间
交通咨询电话:0766-8720288
四、其他事项
(一)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中央驻粤和省属非煤矿山企业尾矿作业人员由省安全监管局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其他地市参训的尾矿作业人员由企业所在地市安全监管局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届时省局将组织相关地级市安全监管局派员进行考核)。
(二)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采取自愿原则报名参加。
报名联系电话:0766-8838711 8833102。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