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哪里能燃放烟花爆竹?市公安局最新解读

06.02.2021  03:41

近日,市政府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我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部分市民对通告内的一些细节内容仍存有疑问。

资料图

2月5日下午,市公安局专门就这些疑问对通告进行具体解读:

一、具体的燃放时间

2021年2月11日、2月12日全天;

2021年2月13日至2月26日的6时至23时。

二、这些街或区域完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沙田镇立沙岛。

三、这些镇街部分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寮步、大岭山、厚街、道滘、中堂、茶山、石碣、高埗。

具体可燃放区域为(详见市政府通告地图):

1.寮步镇:位于寮步镇石步村东引河河堤,不含机动车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2.大岭山镇:在大岭山镇大岭山湿地公园中心广场,位于距大岭山湿地公园正门口正西方向约300米,不含机动车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3.厚街镇:位于厚街镇文化公园西南角草坪空地,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4.道滘镇:道滘镇可以燃放的区域有两块。一是蔡白村滨江东路与蔡白村上口组北岛环岛路交汇会处北侧广场,不含道路,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二是道滘镇南丫村掌洲岛,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5.中堂镇:中堂镇可以燃放的区域有两块。一是滨河东路卓越浅水湾段区域,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二是滨江大道鹤田段区域,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6.茶山镇:在茶山镇茶山公园内湖边平台,距离茶山公园东门入口往西约200米,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7.石碣镇:在石碣镇梁家村公园,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8.高埗镇:在高埗镇江滨广场,自江滨广场主出入口为起点沿沿江南路往西100米南侧至东江南支流区域范围,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四、这些镇街除一些特定场所,都可以燃放:

石龙镇、虎门镇、麻涌镇、长安镇、沙田镇(立沙岛除外)、洪梅镇、大朗镇、黄江镇、樟木头镇、清溪镇、塘厦镇、谢岗镇、凤岗镇、常平镇、桥头镇、横沥镇、东坑镇、企石镇、石排镇、望牛墩镇。

特定场所: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7.重点防火区;

8.饮用水源保护区。

五、可以燃放哪些烟花爆竹?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具体为:

A、B类烟花爆竹:在产品销售外包装的标识上注明产品级别为A级、B级,并用红色字体注明“专业燃放”;

C、D类烟花爆竹:在产品销售外包装的标识上注明产品级别为C级、D级,并用绿色字体注明“个人燃放”。

六、如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会有哪些处罚?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如遇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如何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有权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

119(火警电话)

文字:王子玺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