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现场废物及污染场地清理修复方案确定

03.09.201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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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天津9月3日电 3日,天津港爆炸事故进入第23天。记者从事故现场新闻中心获悉,截至3日下午3时,共发现遇难者人数160人,仍有13人失联,285人住院治疗,现场废物及污染场地清理修复工作方案确定。

  遇难者中,公安消防人员23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3人,民警11人,其他人员53人。

  失联人员中,公安消防人员1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人,其他人员5人。

  住院治疗人员中,其中危重症4人,重症9人;累计出院513人。

  已确定的事故现场遗留废物及污染场地清理修复工作方案,对清理废物及污染场地的调查评估区域、清理废物种类、清理处置步骤与方法、各类废物的去向及场地评估调查修复的步骤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对相关执行单位在清理修复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环境标准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该方案,中新生态城环保有限公司承担遗留废物及污染场地清理修复的具体工作,滨海新区政府组织各区域、各部门予以协同配合。天津市环保局将协同有关区县环保部门对实施过程实施严格的环境监管,并组织专家对修复项目指导及评审。

  环境监测方面,9月2日0点至24点期间事故特征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显示,部分点位检出氰化氢、硫化氢、氨、甲苯、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但均未超标。

  空气质量常规污染物监测结果方面,事故区域周边5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显示,空气质量处于一级优水平。

  水质监测结果显示,9月2日0点至24点期间,共现场采集水样54个,累计共有27个点位检出氰化物,4个点位氰化物浓度超标,全部属 于警戒区内污水点位,超标浓度为0.742-2.50mg/L,超标倍数为0.48-4倍。事故周边区域地下水1个监测点位中氰化物浓度为 0.010mg/L,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海水6个点位有5个氰化物未检出,检出点位浓度为 0.001mg/L,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Ⅰ类水质标准。

  重点区域特征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显示,24个监测点位中17个点位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值均达标;各点位均未检出氰化氢、氨、硫化氢。

  (原标题:天津港爆炸事故:仍有13人失联 现场废物及污染场地清理修复方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