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4〕18号)

04.08.2014  13:52

粤安监管三〔2014〕18号

 

关于举办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

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工作,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粤安监〔2014〕4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陕西宝鸡举办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专题培训班上的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定于8月7日(星期四)15:00举办专题业务视频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节:15:00至15:40,解读国家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内容和应用要求。

第二节:15:40至16:40,解读国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的内容和应用要求。

二、参加视频培训人员

第一节参加人员: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分工领导、业务科(处、股)负责人员及信息系统具体操作人员,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国家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人员。

第二节参加人员: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分管领导、业务科(处、股)负责人员及信息系统具体操作人员。

三、视频培训地点

(一)视频培训主会场设在省安全监管局3楼2号视频会议室。

(二)分会场设在各地级以上市和已开通视频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未接通视频的县(区)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人员到本市或县(区)的分会场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通知所属县(区)安全监管部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相关人员依时参加培训,并于8月6日17时前将本地区参加视频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联系人:蔡汉悦,电话:020-83135393,传真:020-83135920)。

(二)请已开通视频的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于8月6日13:30分开机调试,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省安全监管局视频调试联系人:陈国辉,电话:13926238823)。

 

附件:1.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视频培训报名回执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系统培训报名回执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30日

附件: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的通知 附件1.docx

附件: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的通知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