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离逝子女取不出银行存款

04.12.2015  10:11


父亲离逝子女取不出银行存款

 

来源:南方都市报

 

 

家住广州越秀区的邹阿姨五年来一直为岳父邹老生前留下的十几万元存款而烦恼,2006年邹老曾写下遗嘱,将其在某银行的10多万元存款分给3名子女及第二任妻子,但2010年邹老去世后,家人五年来一直无法将钱取出。

 

拿着父亲遗嘱却取不出钱

 

五年前老人逝世,邹阿姨兄妹几人拿着遗嘱和存折想要去开户行取钱,但银行表示无法鉴定遗嘱的真伪,需到公证处做公证,确认其真实才行。

 

2012年6月27日,邹阿姨等人带着父亲的遗嘱前往白云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显示,此次鉴定的“文书”即邹老于2006年所立遗嘱落款签字人为邹老本人,笔迹为真。

 

随后,兄妹几人带着这份鉴定材料再次前往银行,依然拿不到钱。

 

家人为此事奔波近五年,依然没有结果。

 

昨日,涉事银行的工作人员来到邹阿姨家中,希望通过进一步和符先生沟通,来解决目前的难题。

 

银行:字迹鉴定不能代替公证

 

涉事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邹阿姨一家的自然继承人,除了遗嘱说明的3兄妹外,还有两兄弟。“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不完全一样,因此需要证明遗嘱的唯一性,或者公证老人到底有几位合法继承人。”

 

邹阿姨不解,这两兄弟已多年不和家中联系,遗嘱也明确提出将遗产分给自己等4人,为何还需要再证明一次?

 

银行工作人员回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银发【1993】7号文)第40条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在目前仅有一份遗嘱的情况下,而法定继承人还有其他人,则需要其他继承人证明,知晓此事,并无异议。

 

怎样才能拿出遗嘱中的存款?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需要邹阿姨拿出公证材料和法律文书,来证明这份遗嘱的唯一性。

 

但是,几年来邹阿姨始终无法完成公证。因为,公证要求逝者在世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包括5名子女和其第二任妻子。

 

让邹阿姨头痛的是:“遗嘱名单上仅有4人名字,另外两兄弟身在香港,事不关己,如何要求他们前来公证。”

 

对此,银行方建议他们去香港拿到对方的书面证明,再前往公证处公证。

 

手写遗嘱法律效力不及公证遗嘱

 

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张扬表示,逝者的遗产继承人除了有遗嘱外,还一定要去公证处办理一份继承人确认公证,确认逝者究竟有多少位合法继承人。

 

单凭一份手写遗嘱很难开到确认公证。张律师提醒,手写遗嘱会面临多份遗嘱等问题,其法律效力不及公证遗嘱。

 

对于邹阿姨家几兄弟难以齐聚一同办理继承人确认公证的情况,张律师表示可以通过一场亲戚之间的官司来解决。

 

“有继承权的一方对没有继承权的一方提起诉讼,而拥有遗嘱的一方在被判定为合法继承人时胜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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