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网购24支仿真枪被判无期 父母称上诉到底

23.09.2015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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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为明父母

   “不求儿养老,只求他好好活着。”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的19岁四川少年,日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 原判。曾为卖仿真枪小贩辩护、由无期徒刑改判无罪的律师称,少年购买仿真枪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枪支,仅为收藏娱乐而非牟利,且未收到货物、未流入社会,希望 改判无罪。福建高院认为,“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

   少年网购24支仿真枪被抓

  四川少年刘为明(化名)1996年4月生,刘为明通过QQ向台湾卖家网购仿真枪,2014年夏天他独自一人在家,被千里迢迢赶来的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逮捕。母亲胡国继记得,那天夫妻俩赶回老家割稻谷,听说儿子被抓,匆忙赶回,对方解释说他走私武器。

   “我们老百姓哪懂那些啊,我们父辈以前都拿气枪打鸟打野兽吃,儿子从小喜欢玩具枪,买仿真枪顶多就是玩真人CS,或在家显摆显摆。”胡国继坦言,最初发 现儿子跟台湾卖家买仿真枪的时候,没觉得有多大事,儿子也只是根据对方提供的照片来挑选仿真枪,也从未收到过枪形物品。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披露,2013年8月,刘为明开始通过QQ与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

  起诉书称,2014年7月15日,为逃避海关监管,卖家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7月22日凌晨,该批枪支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

  刘为明是在2014年8月31日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刑拘的。2014年9月29日刘为明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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