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牌照出租旅馆房间 香港一对男女各罚2万

12.07.2014  18:28

  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香港电台报道,负责管理元朗一间旅馆的一对男女,触犯《旅馆业条例》,在屯门裁判法院各被判罚款2万元(港币,下同)。

  案情透露,牌照事务处人员去年11月乔装客人,以日租形式租住元朗青山公路一所旅馆的房间。根据纪录,有关处所并未获发牌照。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会留有案底,最高可被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