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签弩”流入广州中小学周边玩具店 签签入肉成凶器

20.06.2017  10:38
“牙签弩”能穿破厚约1厘米的纸箱 - 广东电视网
“牙签弩”流入广州中小学周边玩具店 签签入肉成凶器 - 广东电视网
来源: img.grtn.cn

牙签弩”能穿破厚约1厘米的纸箱

文/图 金羊网记者 谢杨柳 崔文灿 罗宇菲 钟传芳 实习生 刘锦蓉 罗凤楸

一枚可发射牙签或钢针的小小十字弩,竟能射穿厚纸板、射爆啤酒瓶?近日,一种俗称“牙签弩”的高危玩具风行中小学校园,教师、家长纷纷表示“伤不起”。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牙签弩”近期已现身广州,部分中小学附近商家已开始公开售卖,也有不少学生购买。

对此,广东省玩具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牙签弩”属于弹弓类,并不属于玩具国标管理范畴。有律师表示,“牙签弩”若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在发生伤亡事故的情况下,其生产厂家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而涉事学校与加害人家长也须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网店下架,微信在售

18日,羊城晚报记者在某购物网站输入“牙签弩”,页面显示大量相关信息。据记者观察,其价格多在10元到200元之间,便宜的可发射牙签,贵的则可发射钢针或钢珠。据一位卖家介绍,根据弹片多少,射程可分为3米、5米、8米、10米等档次。

另一位卖家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发布的小视频显示,一枚“三弹片加强版牙签弩”,在远离20米左右的情况下,用疑似钢针或钢珠射爆了一支啤酒瓶。该卖家表示,其产品分为“标准版”与“加强版”,都可“箭珠两用”。

然而19日上午,记者再次在上述购物网站输入“牙签弩”,其页面已无任何信息。有卖家表示,其产品已下架,将继续在微信上销售。至于下架理由,该卖家则拒绝透露。

牙签弩”在线下是否还出售?记者调查发现,这一高危玩具不仅在线下售卖,而且还在校园出现。

市场没有,校园旁有

19日下午,记者来到广州越秀区一德路附近的玩具市场,并未发现有“牙签弩”在售。一位店主告诉记者:“昨天还有朋友提醒我不要卖这种东西,很危险。”另一位商家则透露,“牙签弩”的生产厂家可能在佛山。记者联系到佛山顺德区的一位商家,他承认生产“牙签弩”,但并不在线下销售,所有交易都通过互联网进行。

记者又来到广州市越秀区某小学,该校一名一年级女生告诉记者,的确有同学玩“牙签弩”,有的同学还会晒在QQ空间。该校一位保安透露,学校不允许学生带任何玩具回校,否则将予以没收。

该校附近有三家并排的玩具店,其中有两家店主都表示没有“牙签弩”,只有较大型的塑料弓箭玩具。在第三家玩具店,记者终于找到了标价15元的“牙签弩”。据该店店主介绍,“牙签弩”兴起不过一两周,他们也是上周才开始进货,顾客大多为旁边小学的小学生。

至于销量,该店主估计日均售出五六盒,“算是卖得挺好啦!”他还透露,另外两家玩具店其实也卖“牙签弩”,而且比自家卖得更早、更好,“他们肯定是卖完了,才说没有。”该店主还热情地教记者怎么玩“牙签弩”,并提醒记者不要向人射击。

不属玩具国标管理

记者购买了两套“牙签弩”,每套包括一枚长约七八厘米的金属弩,外加一包普通竹牙签。据包装盒上介绍,其中的金属弩材质为“电镀锌合金”,生产厂商为义乌市某企业,并标明“适玩年龄范围5岁以上”,同时还附有“请勿对人或动物射击”的警告。

了解玩法以后,记者尝试射击两层厚的报纸,随着一声清脆的响声,牙签穿纸而出。随后记者增加难度,对着一张硬纸片射击,结果同样穿透。最后,记者对着一个厚约1厘米的纸箱试验,连发10“”,每次都“”透纸背。也有媒体记者使用不锈钢材质“牙签弩”试验,可以轻松射入猪肉而且钢针射入猪肉的部分起码有3-4厘米。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这哪里是玩具,摆明了就是凶器。

记者随后致电广东省玩具协会。一位林姓负责人表示,牙签弩属于弹弓类,并不属于玩具国标管理范畴。该负责人还认为,要界定“牙签弩”的真实性质,还需要追溯到“牙签弩”的生产厂商,才能准确判定。

学校防“牙签弩”流入

“牙签弩”如此危险,知情的家长、教师纷纷表示“伤不起”,并在朋友圈、微信群里转发相互周知。广州市某小学曹老师告诉记者,她在朋友圈里得知这一消息后,马上在自己班级的家长群里转发,并告诫自己的小孩不要玩。“希望有关部门制约制造、营销和贩卖‘牙签弩’的商人,不能让他们再卖给孩子们。

广州市天河区新蕾学校副校长周清彪表示,该校尚未发现“牙签弩”。他告诉记者,直到18日晚在工作群里看到关于“牙签弩”的消息,才留意到这种玩具,在此之前并不知情。他透露,该校目前已经提醒老师们留意,避免“牙签弩”流入学校。

说法

如因在校玩“牙签弩”发生事故——

责任谁来负?

“牙签弩”杀伤力如此巨大,一旦流入校园,其潜在危害可想而知。如果在校园发生事故,谁应担负主要法律责任?

对此,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世幸告诉记者,“牙签弩”若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在发生伤人事故的情况下,其生产厂家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发生在中、小学校的“牙签弩”伤人事故,学校和加害人家长由于教育和监管不到位,均应该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也有律师表示,尽管我国目前针对管制刀具、枪支等管理有较严格的措施和法律法规,但针对于“牙签弩”等具有杀伤力的“玩具武器”却没有明确的监管措施和标准,相关现有管理措施和法律法规等显得滞后。有关专家也表示,相关管理部门也应理清权责,建立针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的线上线下联合工作机制,织密校园安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