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室在洛浦街丽江花园成立

10.10.2017  17:05

大洋网讯 近日,广东省首个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室在洛浦街丽江花园揭牌成立,标志着洛浦街多元纵深发展的人民调解工作踏上了新里程。

洛浦街现有40多个物业小区,人员成分十分复杂,信息流通非常快,近年来各类物业纠纷迅速增多,且复杂性、群体性强,调处难度大,极大地影响了辖区内的和谐稳定,增加了维稳压力。洛浦司法所经过两个多月的深入调研了解,对各大型物业小区的建设管理、物业纠纷发生和公共设施配套等情况进行反复综合研判,选取了丽江花园作为试点。作为一个超大型的物业小区,丽江花园公共设施配套完善,小区文化底蕴丰厚,但人员成分非常复杂,各类物业纠纷相对更多,因此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据悉,在推进试点成立工作中曾经遇到一定阻力。譬如,有人担心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室会增加更多的物业纠纷,工作量加大,维稳压力会更大;有人认为社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再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室多此一举,等等。对此,该所积极引导,排除困难,努力争取到各方支持,最终顺利完成了试点成立工作。

丽江花园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室严格按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和便民高效的原则来设置,制度健全,功能完整,随时接案,主要组织调解丽江社区内发生的各类物业纠纷,重点调解围绕物业使用和维护、物业服务、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各类民事纠纷。该调解室受丽江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和领导,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洛浦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其进行业务指导。人员组成方面,由丽江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主任担任该调解室负责人,调解员由丽江居委法律顾问及洛浦司法所、洛浦街社区办、洛浦街城建办和粤海(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各委派一名工作人员担任。

成立丽江花园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室,是今年7月我区在全市率先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后,洛浦街紧密结合调解物业纠纷的工作实际进行的一次大胆尝试和创新。洛浦司法所方面表示,若能把这一机制的作用发挥好,将有助于解决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力量不足、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的问题,更加及时有效地调处化解发生在小区的各类物业纠纷,消除问题隐患,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因此,这一创新举措具有很强的任务需求性、现实可行性,也具有很强的可推广和可复制性。

下一步,洛浦街计划以点带面,积极创造条件,在全街大型物业小区逐步铺开物调室建设工作,编织一张“物调在小区”的大网,为该街的和谐稳定和平安法治建设创造新动力,也为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当好试金石,提供新经验。

广报全媒体记者 肖桂来 通讯员番宣 樊芸 李国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