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启动

04.09.2015  01:52

■  深圳特区报记者 卞德龙        通讯员 黄    宇

        昨日,市反信息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牵头组织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在我市全面启动了为期14天的“黑卡”治理专项统一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违规销售“黑卡”和利用“黑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行为。首日行动突击检查7个有代表性的移动电话卡售卖场所,检查通讯运营店及社会代理渠道点200余家,发现有23家场所存在违规销售情况。

        连续14天治理电话“黑卡

        按照工信部规定,9月1日起,电信企业各类实体销售渠道在为用户办理电话入网手续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身份证件并实名登记,这被称为“史上最严”手机实名制规定。

        而电话“黑卡”则是指未进行实名登记并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非实名电话卡(含无线上网卡)。“黑卡”充当信息诈骗的“帮手”,因此打击整治“黑卡”也是我市今年开展的反信息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在为期14天的行动期间,市通管、公安、市场监督等多部门的执法人员将开展联合执法,实施不少于两次的统一打击整治,重点对未认真执行实名登记违规销售电话“黑卡”的经销商、运营商以及未获得电信企业授权、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非法商户进行依法查处,并对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擅自委托及冒用信息成主要乱象

        警方介绍,本次行动采用暗访摸底和上门明查相结合的方式。总体看,各基础电信企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落实较好,不过,在暗访中,相关人员在无身份证情况下,仍在罗湖书城片、福田统建楼片、南山区沙河街片购买到3张“黑卡”(联通卡2张、移动卡1张)。

        在昨日的首次行动中,联合执法人员对全市分布各区的7个有代表性的移动电话卡售卖场所,包含部分基础电信企业自有营业厅和社会渠道进行了突击检查,共出动有关人员100余名,检查通讯运营店以及社会代理渠道点200余家,核查各类电话卡超过2000张,核对已售客户资料800余份,发现有23家店铺存在违规销售情况。

        据悉,这些店铺违规表现多样化,一方面,部分移动电话卡的销售网点未取得基础电信企业核发的统一标识和代理编号,存在社会营销渠道擅自委托下级代理商采用自身的接入账号和密码办理移动电话卡入网手续;另一方便,部分社会营销网点营销人员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电话卡入网手续。

        老用户办理新业务时将补登身份信息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通信管理局要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社会营销渠道的监督管理,禁止代理商擅自委托下级代理渠道办理移动电话卡入网手续。针对各营销渠道的违规行为,市通信管理局表示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基础电信企业。

        此外,市通信管理局指出,9月1日起,基础电信企业各类实体营销渠道要全面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在为用户办理电话入网手续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用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并通过系统自动录入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对于在2013年9月1日前办理入网并未进行实名登记的老用户,基础电信企业要在其办理各种业务、更换电话卡时,按规定要求其进行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补登记。在补登记时,电信企业不得擅自加重用户负担、要求用户变更资费套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