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龙岗强制清理国有储备用地

20.01.2016  00:11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段琳筠 肖雄鹏)昨日下午2点30分,龙岗街道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联合区规划土地监察组织开展国有储备土地执法清理行动,对龙东社区上井村八仙岭山下国有储备用地实施强制清理,拟拆除一栋违法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清理国有储备用地面积39807.12平方米。

  据了解,此次清理的GLG06-024号国有储备地块面积为39807.12平方米,早在2005年就已征为国有,属国有储备用地。2006年,该地块部分土地被当事人黄某明违法侵占,并擅自建设一栋一层砖混铁皮顶建筑,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出租给一家具厂用作厂房。2014年,全市开展国有储备用地执法清理专项行动,国有土地储备部门向规划国土执法部门移交了涉嫌被违法侵占的国有储备用地,该地块在移交范围之内。龙岗街道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初步核查相关资料后认为,当事人涉嫌违法侵占国有储备用地并未经批准擅自建设,于2014年9月11日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4年11月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并退还土地。2014年12月4日又下达催告书,催告当事人执行行政决定。经催告当事人仍拒不执行后,执法部门依法将该案件移送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4月,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执行裁定书》,认为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合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由执法部门自行组织实施该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之后,龙岗街道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联合社区及居民小组相关负责人,对侵占国有储备土地的违法当事人及承租方做思想工作,要求其配合执法,自行搬离,退还国有储备用地。

  经多次沟通协调,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答应在一定时间内自行搬离。当事人搬离后,龙岗街道执法队为消除安全隐患,立即通知供水供电部门对该建筑实施断水断电措施,并于昨日下午进行全面清理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