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接受申请

02.06.2016  01:42

  中新社香港6月1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1日宣布,2016/17学年“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由即日起至8月31日接受合资格香港学生申请,计划将资助于155所指定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并有经济需要的香港学生。

  特区政府于2014年7月推出资助计划,资助有经济需要并已通过“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计划”(以下简称免试收生计划)到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香港学生。每名通过入息审查的学生可视乎需要获得每年15000元(港元,下同)的全额资助,或7500元的半额资助。

  特区政府教育局发言人表示,自资助计划推行以来,不时收到家长及学生要求扩大资助计划的范围,以涵盖更多符合要求的香港学生,包括通过免试收生计划以外途径入读内地院校学士学位课程,以及在资助计划推出前已开始,并仍然于相关院校修读有关课程的香港学生。

  特区政府教育局也从国家教育部得悉,近年每年约有3000名香港学生通过不同途径入读内地院校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当中部分通过免试收生计划获录取,但也有不少学生透过其他途径获得录取。为了向更多有经济需要的学生提供适切的支持,特区政府已提前检讨如何扩大资助计划的范围,

  由2016/17学年起,资助计划将扩展至资助于155所指定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并有经济需要的香港学生。该155所内地院校除了包括于2016/17学年参与免试收生计划的84所院校,也包括71所并无参与免试收生计划,但已列入内地“985工程”及/或“211工程”的院校。

  教育局发言人还表示,资助计划不再限于通过免试收生计划入读内地院校的香港学生。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的香港学生,包括修读本地或非本地课程的学生、非华语学生、在资助计划推出前已开始于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以及将在2016/17学年推出为期两年的试验计划下升读华侨大学开办的衔接学位课程的香港副学位毕业生等,只要入读指定的155所内地院校学士学位课程并于2016/17学年于相关内地院校修读有关课程,均符合资格于该学年申请资助。资助计划预期可惠及绝大多数到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并有经济需要的香港学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