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4名网络传销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30.07.2014  12:07
4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2014年4月16日,该4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5月22日经始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7月21日被移送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韶关日报关于2014年5月17日报道的《韶关市破获今年全省首宗网络传销大案》一文有新进展:记者29日从韶关市公安局获悉,始兴警方已将该案侦查终结,于近日依法将该案移送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经依法查明: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犯罪嫌疑人蹇某松、马某平、官某慧、徐某娇打着“智富商城”的旗号,为牟取个人利益,在没有实物交易的情况下,向被害人吴某甜、李某英、周某仔、刘某莲等人收取5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会员费,以每月分红、发展介绍下线会员加入按比例提成等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会员费。

  至案发时,犯罪嫌疑人蹇某松、马某平、官某慧、徐某娇共发展会员八级、共100多人,涉案金额达87万元。其中,蹇某松作为“智富商城”的负责人、操纵着“智富商城”网站的后台管理系统,幕后指使马某平将收取到的会员费转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每月制定会员奖金与分红,吸引更多的人加入“智富商城”,捞取非法收益,至案发时“智富商城”的业绩已达87万元,发放会员奖金与分红款566936.24元;犯罪嫌疑人马某平成为“智富商城”的会员后,积极指导协助官某慧、徐某娇推广“智富商城”大肆发展会员,并负责收取会员入会费、发放会员奖金与分红,积极筹办“智富商城”宴会,至案发时,马某平将收取到的部分会员费共计307214元转入到“智富商城”蹇某松指定的银行账户内,马某平本人从中非法获利68833.82元;犯罪嫌疑人官某慧、徐某娇成为“智富商城”会员后,为牟取个人私利,提供场所、配合马某平在始兴县城内大肆发展会员,至案发时,官某慧直接或间接发展了60名会员,非法获利94918.21元,徐某娇直接或间接发展了26名会员,非法获利24611.48元。

  4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2014年4月16日,该4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5月22日经始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7月21日被移送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