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进入防汛战备状态 应急救灾工作要做到五个必须
黑龙江省自今年6月进入汛期以来,强降雨、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灾害天气明显增多,境内嫩江、松花江发生流域性洪水的可能逐渐增大,全省91个县(市、区、农场、林业局)发生多起洪涝、风雹灾害,截止7月19日统计,共造成93.2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450.7千公顷、绝收面积60.5千公顷,倒塌房屋168间,损坏房屋4027间,直接经济损失16.44亿元。
对此,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备灾、高效救灾,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让一名群众身处险境、不让一名受灾群众衣食无着、不让一名救助对象挨饿受冻,要着重做到“五个必须”:
第一,必须按照救大灾、抗大洪的要求做好充分准备。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应对重大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思想,充分做好人员、物资、经费等全方位准备,全面过细排查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坚决落实各项防灾救灾工作制度,做到细之又细、实之又实。
第二,必须按照打硬仗、打胜仗的要求迅速进入临战状态。目前,我省已经进入汛期,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及时关注灾情动态,准确统计报送灾情,一旦发生灾害能够迅速高效应对。
第三,必须按照真便利、快送达的要求增强物资保障能力。各地、各部门要排查救灾物资储备库(点)运行状况,及时组织维修。要认真清点现有救灾物资,评估汛期需要的品种和数量,及时补充适合本地需要、实用性强的救灾物资。要在确保救灾物资储备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分储到多灾易灾的重点县或乡镇;要建立救灾物资快速调动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救助。
第四,必须按照保生命、保基本的要求高效组织应急救助。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生命至上的原则,提前疏散或有序转移可能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妥善安置转移群众,千方百计做好食宿保障、医疗防疫、心理抚慰、娱乐需求和日常安全等全方位服务,确保受灾人员生活安定、情绪稳定。
第五,必须按照促稳定、可持续的要求做好可能发生重大灾情的恢复重建准备。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资金补助和物资支持力度,制订减免税政策,并实施部门包扶、邻里互助、组织外出务工等多种方式,确保重大灾情发生后,能够帮助受灾群众迅速恢复生产生活。(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