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猎狐”出再击 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33名
继“猎狐2014”行动抓获百名外逃人员后,在“猎狐2015”专项行动中,广东省公安机关先后从21个国家和地区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118名(其中,抓获中央“天网”行动红通对象1名,抓获其他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对象7名),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数、协助检察机关抓获职务犯罪外逃人员数均居全国前列。其中,41名经济犯罪外逃人员慑于重重压力,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还赃款,其中,汕头市公安机关成功规劝一名犯罪嫌疑人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赃2000万元,实现“追逃追赃并举”的工作目标。
今年4月,中央部署了“天网2016”行动。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2016年“猎狐行动”,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今年3月,省公安厅决定,将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广东省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飓风2016”专项行动一并部署,提前布局,主动作为。截至5月30日,广东省公安机关今年以来共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33名(其中,缉捕26名,劝返7名),涉案价值千万元以上的8名,广东省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数暂居全国各省份前列。其中,实现我国首次从委内瑞拉抓获并遣返经济犯罪外逃人员,首次通过中国、新西兰警务合作推动国际红通对象回国投案自首,从马来西亚一举抓获并遣返经济犯罪外逃人员2名。近日,一名涉嫌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经济犯罪外逃人员向我驻越南大使馆投案自首,并主动接受遣返回国。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领导首责首抓,定人定责层层落实。 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压实领导责任,发动全警参与,班子成员分片包干、挂点督导,实行定人员、定职责的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力推动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在做深做细基础工作前提下,细分目标对象,明确重点,因人施策。如,广州市公安局于2013年6月25日立案侦查的广州市某广告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犯罪嫌疑人詹某在案发后潜逃越南。广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采取了各种追逃措施进行抓捕工作,并由支队领导带队,多次前往犯罪嫌疑人家属所在地潮州饶平县反复开展劝投工作。2016年5月18日,偷渡躲藏越南的犯罪嫌疑人詹某忍受不了在境外举目无亲和劳累的工作,主动到我国驻越南河内大使馆投案自首。广州市公安机关已于5月21日派员赴越南将詹某带回审查。
二、加强部门协作,为“猎狐行动”提供全方位支持。 对内各警种协调联动,对外与外事、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为“猎狐行动”提供全方位支持,实现侦缉查控迅速落实,出境证照即到即办,机场押解无缝衔接,后勤保障重点倾斜,形成强大合力。其中,作为全国航空交通骨干企业,南方航空公司、广州白云机场集团等单位在广东省经济犯罪境外追逃的押解工作中提供了到位的安全保障和有力支持。如4月下旬,在公安部组织下,我省公安机关押解犯罪嫌疑人柯某流兄弟从马来西亚返国,南方航空公司在押解过程中,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加强国际警务交流,密切执法合作。 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一系列国际法律框架为基础,依托我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深入研究逃犯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在公安部、外交部的组织指导下,不断加强国际警务合作与交流,密切执法合作,强力推进对境外逃犯的缉捕劝返和追赃工作。其中,河源市特大挪用资金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郭某于2015年5月外逃新西兰,经过中国、新西兰警方密切合作下,办案单位越洋规劝,郭某于今年4月回国投案自首。
公安部对“猎狐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广东省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乘胜追击,全力以赴开展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猎狐行动”已经进入第3个年头,在连续两年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数居全国前列的基础上,广东省公安机关在境外追逃追赃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日趋专业化,精细化,同时,在公安部、外交部及我驻外机构的指导支持下,与境外执法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广东省公安机关将想尽一切办法,穷尽一切手段,坚决将经济犯罪外逃人员缉捕归案、绳之以法。在此,郑重告诫仍然在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要珍惜机会,迷途知返,争取宽大处理,不然,等到缉捕落网之时就悔之莫及。同时,公安机关热烈欢迎海内外各界人士通过平安南粤网、平安南粤的新浪微博、广东省公安厅的腾讯微博、平安南粤微信号等渠道,提供经济犯罪外逃人员的行踪、住所等信息。对于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外逃人员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粤公宣 通讯员:刘国光 徐培 黄桂林 编辑:小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