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狗肉档违法?女子不满对狗肉店处置状告食药监

05.05.2016  02:23

    深圳某村的狗肉店已经营了十余年 蒋琳莉 摄(资料图片)

    在贵阳市新路口菜市场上宰杀生狗、火烧狗皮,贩卖狗肉的摊贩一家接着一家

    文 羊城晚报记者 李钢

    在中国一些地方,吃狗肉是一种风俗。不过,能不能开狗肉饭店,却成了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近日,广州爱狗人士陈小姐,一口气向食药监部门举报了梅州市的69家经营狗肉的饭店,认为这些饭店在没有取得检验检疫许可的情况下就经营狗肉,是违法行为。

    而通过这一举报,却暴露出当下对于猫狗肉用作食肆经营的法律法规监管空白。虽然食药监部门对相关饭店作出了停业、整改的处理,但是举报人依然不满,将食药监部门告上了法庭,要追讨一个明确的说法。

    此案于4月27日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举报69家饭店经营狗肉

    2015年7月,陈小姐和一些朋友,在经过调查后,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食药监”)提交举报信,举报梅州市内的69家餐饮食肆违法经营狗肉,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依法调查,并对违法主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没收、罚款、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并且依法拆除有关违法广告。

    接到举报后,省食药监将该案转至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梅州食药监”)进行处理。

    2015年10月,梅州食药监对陈小姐的举报作出了答复,称在进行了调查后的处理结果是:其中5家未发现经营狗肉;8家经过整治后已经关门停业;其余的56家已经被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