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女乘客还伤人 深圳一地铁“色狼”被批捕

05.11.201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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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n.sinaimg.cn

  记者 上官文复 文/图

  地铁,承载着多少人的梦想和希望!每天,多少人在这里来来往往、脚步匆匆!可是,却有人将黑手伸向了这里,且目标是女性,俗称地铁“咸猪手”。近日,深圳市检察院就批捕了这样一个地铁色狼。

  10月12日,犯罪嫌疑人曹某在深圳地铁一列车上,对车厢里的多名女乘客,采取摸臀部的方式进行猥亵,后被附近乘客阻止。之后,曹某跑回并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在车上随意挥舞,将车上的两名乘客刺成轻微伤,并肆意殴打其他乘客。持刀伤人后,曹某又在地铁车厢内奔跑并对车内的乘客大声叫喊“有炸弹”,造成乘客恐慌,导致大批乘客在地铁坂田站停靠时下车逃避,致使坂田站秩序混乱。

  就曹某在准备乘机逃脱时,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近日,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

检察官说法:为何定为“寻衅滋事罪”?

  “猥亵”行为,一般情况下,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的规定,处5-15日拘留。猥亵行为要构成犯罪,行为人必须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它强制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其对应的罪名是《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罪”。

  本案中,虽然曹某对车厢里的多名女乘客采取摸屁股的方式进行猥亵,但是受害者要么躲开,要么大骂将其赶走,并没有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曹某也没有对受害者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它强制方法。即便后来曹某有持刀伤人的行为,但是这时候其猥亵行为已经终止,伤害行为针对的不是被猥亵者,而是其他乘客。因此,曹某的猥亵行为,不能构成“强制猥亵罪”,只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刑法》第293条,对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定为“寻衅滋事罪”。 需注意的是,所谓“随意”,其殴打、骚扰行为必须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人”,如本案中曹某持小刀随意挥舞,将车上的两名乘客刺成轻微伤,并肆意殴打其他乘客,针对的就是车厢内不特定的乘客。如果曹某有着明确的殴打、伤害对象,涉嫌的罪名将不再是“寻衅滋事罪”,在造成轻伤的情况下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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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预防“地铁色狼”?         

  伴随着近期深圳地铁7号、9号线的开通,深圳轨道交通里程已跃居全国第三,越来越多的小伙伴将选择乘坐地铁出行。可是,地铁色狼到底该如何预防呢?检察院的检察官阿甘为小伙伴们提示下面四点注意事项,希望有用:       

   一、防狼之心不可无。 平常出行,如果方便最好结伴同行,着装忌过于暴露,列车上随时注意周边情况。

   二、沉默未必是金。 不管是自己遭遇、还是看到别人遭遇“咸猪手”,沉默只会助长地铁色狼的嚣张气焰。怒目而视也好,呼叫、斥责也罢,不要保持沉默。

   三、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 敢于向身边其他乘客揭露地铁色狼的真实面目,将其置于公众的注意力下,一般其都会落荒而逃。

   四、寻求专业帮助。 在遇到地铁色狼,可直接拨打110报警,或者通过每节车厢的通话装置联系司机、通知站务员,向车站的工作人员、驻站民警等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