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猪肋骨涂硼砂防臭 长安一肉贩获刑七个月

19.01.2016  10:40

东莞时间网讯  为了保鲜猪肋骨防止发臭,  长安镇一名猪肉摊主房某竟在猪肋骨上添加有毒非食品原料硼砂,后被抓获。日前,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房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50多岁的广东普宁男子房某,从事肉贩生意。自2013年11月开始,房某在长安镇乌沙社区振安肉菜市场一家摊位卖猪肉和猪骨。

2015年7月的一天,房某为了防止猪肋骨发臭,买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用水稀释后涂抹在猪肋骨上。其间,房某将部分涂抹硼砂的猪肋骨卖了出去。房某称,8月份天气热起来,就偶尔用兑了硼砂的水抹在猪肋骨上面进行保鲜。

同年8月10日17时许,公安机关在对房某的摊位进行检查时,当场缴获1袋重约444.81克的硼砂以及重约8.36斤的猪肋骨,将房某抓获。经检验,上述猪肋骨中检测出硼含量为2.55×c103mg/kg,为不合格。

法院经审理认为,房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视其具体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