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率先启动规范化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金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王荣 摄
“本来以为要跑好几次,但现在很快就解决了”,刚刚办完房产公证的陈女士为刚刚启动投运的金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点了个赞”。
8月20日,金湾区法律公共服务中心正式启动运营,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制宣传、公证律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调解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行政复议等,群众可以在这里享受“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这是珠海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全面化解社会矛盾平台建设的一个侧影。市委七届四次全会提出,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全市公共服务范畴,启动建立区、街镇、村居“三级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创建工作。作为试点区,金湾率先启动建立全市第一家规范化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法律服务覆盖到基层,让群众遇事首先找法律的化解基层矛盾方式提供了实体创新平台。
金湾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习恩民表示,该中心将通过法制宣传育民服务、公证律师便民服务、人民调解和民服务、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帮矫“两类人群”安民服务五大服务,起到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为社会稳定筑牢“防护堤”的作用。
“过去金湾区级的各项法律服务,如人民调解、公证、法律咨询和援助等服务窗口都是分散全区各处,一旦遇到关联法律服务,群众就要跑上好几趟”,在金湾区司法局局长谭高明看来,整合基础法律服务业务,升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一站式”法律服务不仅提升了窗口单位联动办事效率,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据介绍,金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区法律援助处、公证处、公职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中心等司法服务机构整合一起,形成集合法制宣传、公证律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调解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行政复议等各种业务办理于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
总面积约700平方米的法律服务中心采取“窗口化”和“综合性”相结合的设置方式。“公证办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调解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业务可以直接到相应窗口办理,行政复议、法制宣传、律师等其他业务可以到综合业务窗口办理。中心设有业务自助办理区和取号机,群众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服务类型,”谭高明告诉记者,群众同时还可采取网上预约或电话约见等方式在窗口进行初步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该中心还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律师来中心值班,设置法律咨询窗口,在线或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群众办事最多的公证服务窗口则专门为困难群众和外来工等弱势群体开辟了公证“绿色通道”,并减免公证费用,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更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
“导购式”服务解决群众不同诉求“以案说法”实现“近民普法”
在金湾区法律服务中心门口有一个服务导航台。办公时间,这里至少有一位工作人员随时接受办事群众的咨询,引领群众办事。
“由于中心开展不少业务,但当事人往往不清楚自己办理的业务需要找哪些,有一个导航人员专门讲解,能够让群众更快地选择自己需要的业务。此外,有不少业务属于私密性较高的,如调解、安置帮教等,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引领能够避免当事人的尴尬和产生不稳定情绪,”谭高明说。
据了解,以“监管、教育、帮扶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教育刑释人员,促进其融入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为目标,该中心设置了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监测室、信息采集档案室、心理咨询室等,成为金湾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枢纽中心。
与此同时,金湾法律服务中心还将法制宣传纳入办事体系当中。除了在服务大厅和入门大厅分别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和大型宣传栏,在等侯区设置有法律图书角,放置各类法律书籍,方便群众查阅,便于群众在等候时学习法律知识等常规法律宣传外,该中心还专门设置普法综合窗口,为来访人提供法律问题咨询。
“根据来访人的需求,我们会专门选择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同时,聘请专职律师、公证员就群众身边的大情小事进行以案说法,实现‘近民普法’,”谭高明说。
启动“三调联动”衔接机制为全市法律服务标准化积累经验
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体系中起到基础作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然而在现实中,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往往相互衔接,如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快捷、高效、免费的优势,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以及法院、人社等部门的运行成本也是金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下一步将积极探索的方面。
据了解,该中心目前开设的调解协调指导窗口,受理来访人的调解申请,根据属地和行业调解的原则,开展调解或联系属地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同时受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以及行政调解组织的申请,下一步该窗口业务将联动其他业务科室及窗口启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衔接机制,联动化解疑难矛盾纠纷。“这是同时发挥金湾区司法局和法制局合署办公优势,积极协调推进‘三调联动’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维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一个有力举措,”谭高明说。
除了此项创新之外,金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还将法律援助的关注点放到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服务和帮助上,真正做到法律服务无门槛。
据悉,金湾区法律援助处和金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为金湾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免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多个方面为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提供免费帮助:金汇担保免费为由金湾法援处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提供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与先予执行担保服务。
同时,双方还将继续对外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工作,并通过多种多样的法律服务创新,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免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制度,进一步有效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该项工作发挥真正的实际作用。
珠海市司法局局长李秉勇表示,金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应积极探索服务工作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服务模式、业务规范、工作流程标准化,为珠海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先行先试,将金湾法律服务标准打造成全市的服务标准。
原标题: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 金湾率先启动规范化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