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在全省率先推动镇(街道)基层社会组织总会建设
记者近日从汕头市民政局获悉,汕头市为强化基层党组织对村(社区)社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针对本地区人口高度密集、村(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老人组(老人协会)数量多、影响大的特点,在全省率先推动建立镇(街道)级基层社会组织总会枢纽平台及总会党组织建设,筑牢拓宽密切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
自今年8月以来,汕头市密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村(社区)社会组织中领导核心作用的意见》、《汕头市成立镇(街道)基层社会组织总会指引》和《关于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等4个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镇(街道)成立基层社会组织总会,“两委”干部主动介入担任基层社会组织总会领导职务,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领导核心作用,为创新基层治理、巩固基层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建立新机制,搭建新平台,畅通新渠道。同时,创新镇(街道)基层社会组织总会服务职能,发挥“三个平台”的作用:组织会员及辖区内社会组织开展咨询、交流、研讨、考察等活动,加强沟通联系,搭建一个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组织社会组织承接公益慈善服务、公共服务事务等职能,搭建一个扶持发展双赢平台;推动社会组织服务规范化,有效指导村(社区)社会组织在涉及乡规民俗等领域发挥正面作用,协助当地政府解决一些棘手问题,搭建一个专业服务群众平台。
据悉,汕头市成立镇(街道)社会组织总会工作全面铺开以来,市级财政投入经费142万元,为成立的每个镇(街道)社会组织总会补助2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也将给予每个2万元的资金补助。各区县按照市委部署,纷纷召开组织、民政、镇(街道)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快工作进度,该市各区县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电话咨询、巡回走访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不断加强总会成立的业务指导。截止目前,全市7个区县71个镇(街道)已有33个完成基层社会组织总会成立任务,其它的也将在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