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张玉教授受《南风窗》名家评刊栏目之邀就“选谁做官”封面主题做出点评

18.06.2015  18:52

  十八大后的反腐风暴,大批在任的腐败分子被查处,相应的职位也就空缺了出来。于是,大家关注新换的干部会选谁。而比这种形式上的“填空”更为重要的是,选官的标准是什么?一些腐败案例中,似乎展示了:有为和腐败理不清,而清廉又与无为斩不断?如何实现“清正廉明”与“敢于担当”的有机统一?这对执政党的建设很重要,对社会各界同样重要。

  藉此,我校公共管理学院张玉教授,接受了《南风窗》名家评刊栏目的邀请,就“选谁做官”这一封面主题,做出点评。在最新出版的《南风窗》第13期中,张玉教授发表了题为《在制度选人中构建“有位”与“有为”的有机统一》一文。

  张玉教授提出:改革开放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在总体上正呈现出由传统到现代、由自发到自觉的深度转型。其中一个显著的标志,便是依靠制度选人,去实现领导干部成长与发展中,“有位”与“有为”的有机统一。无论是国家基本法层面的《公务员法》,还是党内制度法规层面的《干部任用条例》,以及以“中办发”、“中组发”形式颁发的系列工作规范和各类实施细则,都在制度的层面上,历史地再现着干部选拔任用,从机制构建到制度安排的演进历程。

  在“以任务为中心”的科层制职位构建中,“”是完成任务的工具,“”是实现任务的目标,而“”则是确保目标始终定位于“执政为民”的核心要素。位因谋政而设,是为政之条件。因此,在其“”,必须谋其“”;而适其“”,才能尽其“”。重其“”,才能显其“”。这就从制度的层面上,规约着干部任用考核的标准,必须合理定位于德才兼备之下,“位与为”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使无德者无位可图,有位者奋发有为。

  作为国家政治体制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构建,对于“有为”“有位”之德才标准的最终确证,无疑具有重要的榜样示范意义。选拔任用中的“有为”,是被选者“”之境界的具体表现;而选拔任用中的“有位”,则是授权者“”之标准的逻辑使然。二者统一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程序运行之中。中国共产党正是通过制度选人这一具体路径,发现和选拔出官德高尚、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使其把个人位子与积极作为,立德为先和责任担当,都融入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之中,最终,以“有位”和“有为”的实践统一,来彰显干部选拔的制度正义。(文/图 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