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陆起诉柴智屏求解约 赚25万赔600万

06.01.2016  09:33

    新浪娱乐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24岁的王大陆,去年8月因电影《我的少女时代》暴红,签给经纪人柴智屏刚满3年,却在此时闹出合约纠纷。这纠纷已沸沸扬扬闹了1个多月,始终呈现各说各话的状态:王大陆说已离开柴智屏,请公司2016年不要再帮他安排新工作;柴智屏则不断强调,她仍拥有王大陆的经纪合约,未来继续由她的经纪公司安排王大陆的工作。

    就在这个时候,王大陆的小宇宙爆炸了!于是,2016年才开春,这纠纷立马就有了新进展。王大陆已委请律师胡原龙于1月4日提告,确定与柴智屏合约关系不存在。

    王大陆的委任律师胡原龙强调,王大陆并非背信忘义之人,乃是逼不得已才提告,“王大陆在柴智屏公司3年,总共赚不到100万元台币(约25万元人民币),现在王大陆提出解约,柴智屏开出的条件,却是要王大陆一次付清3千万元台币(约600万元人民币),未来4年还要照原合约比例继续抽成,条件非常苛刻。”而还有一说,柴已计划将王大陆卖给华谊兄弟。

    其实,王大陆在演艺圈并非新人,默默耕耘了7年。好不容易因为电影《我的少女时代》走红,却爆发与经纪人柴智屏的合约纠纷。其中的症结点,在于王大陆早在演《》片前,就深刻感受公司的不平等待遇,甚至暗示会被检讨,他才毅然决然要走。

    1个多月来,王大陆从事骨董买卖多年的富商父亲王台庆护子心切,积极和柴智屏协商,但柴智屏两次开出的条件,却令王大陆伤心。

    据悉,早在去年12月16日,律师胡原龙便受王大陆委托,发函给柴智屏公司要求终止合约,不少厂商也拿到这只存证信函。他确认有此事:“双方合约早于去年12月17日就依法终止了,但柴智屏仍说王大陆是她的艺人,所以我们决定提告,请法院确认王大陆与柴智屏的合约关系不存在。

    对于被王大陆告,柴智屏说听到此消息很震惊,强调公司未有任何对艺人违约事宜,且合约是双方签订,绝非单方面可解除,希望王大陆以真诚理性的方式,看待彼此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