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谈被查官员:自作孽不可活

30.10.2014  18:55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为四中全会辅导读本撰文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申请加入共产党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官方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近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入党意味着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权利和自由

  对于党纪和国法的关系,王岐山在文中说,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底线。党纪党规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

  王岐山说:“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面对党旗宣过誓,就成了有组织的人,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他说,党的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放弃的要更多,责任和担当要更大。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党规党纪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

  王岐山写道:“党员违反党纪就必须受到纪律审查,接受组织处理,切实做到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

  谈被查官员:自作孽,不可活

  王岐山说,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国法党纪当回事,没有戒惧之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出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例,没有一个不是在违法之前首先违纪的。古人云:‘自作孽,不可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规则、守纪律,决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他说。

  有些规范全社会不具实施条件 可先党内实行

  王岐山提出,要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党内法规建设要循序渐进,先从提出工作要求入手,探索实践、不断总结,再上升为制度。

  他说:“有些规范、要求在全社会还不具备实施条件时,可以通过对党员提出要求,现在党内实行,不断调整完善,辅以在全社会宣传引导,条件成熟时再通过立法在国家层面实施。

  领导干部决不能打法律“擦边球

  对于现状,王岐山说,目前,一些党组织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不强,有法不依、以权压法现象依然严重,一些党员干部以言代法、违法乱纪、徇私枉法问题突出,群众深恶痛绝。

  王岐山说,《决定》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向着建设法治中国目标前进。承诺高,期盼更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旗帜一旦举起,党就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决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搞‘越位’。否则,党怎么能够要求全社会遵守宪法和法律,又怎么能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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