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谈“一国两制”:“一国”带给香港的是机会
中新社香港8月29日电(记者 赵建华)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29日在香港表示,“一国”带给香港的是机会,不是负担;不能把“一国两制”理解为中央不管香港,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
香港大中华青年在线当天在港举办“一国两制”再启蒙系列讲座,出席讲座的王振民作了题为《“一国两制”的内涵、形态和目的》的演讲。
演讲时,王振民表示,维护国家统一,捍卫主权领土完整是“一国两制”的核心。“一国”与“两制”缺一不可。“一国两制”是关于国家统一的双赢安排。社会制度的不同和意识形态的差异,不应成为影响国家统一的借口。
王振民指,在香港,只讲“两制”、不讲“一国”,会让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以为——香港与中国没有关系。如果只讲“一国”、不讲“两制”也不对。据其观察,国家从来没有想把香港内地化,让香港变得与内地普通城市没有分别。相反,国家希望香港维护好、发展好资本主义,继续保持繁荣稳定,建设世界一流的资本主义大都市。
他说,“一国两制”的内涵是明确的,是历史事实,不是今天随便可以发挥想象的。要理解“一国两制”,要看当初的本源含义。邓小平当年讲过什么、没有讲过什么,这都是历史事实。
王振民还强调,“一国两制”的法律化是基本法。贯彻实施“一国两制”,需要严格实施基本法。基本法的所有条款是25年前就已明确的,不是任何人可以随便修改的。即便要修改,也需由法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才可以修改。不是有人站在大街上随便喊喊“修改基本法”,然后就修改了(基本法)。
他认为,“一国两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香港有效良好的管治,不是不管,而是要管住、管好。特区政府要管,中央也要管。不能把“一国两制”理解为中央不管香港。
王振民说,法治的最基本含义就是依据法律治理。在香港,不能离开基本法谈法治。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贯彻“一国两制”,依法治理香港,要认真研读基本法,严格依据基本法行政、立法、司法和办一切事。
王振民还说,“‘一国两制’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一国”有极为丰富的内涵和价值。要避免边缘化,必须要认真研究如何充分利用“一国”的优势,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如果没有“一国”,怎么可能会有CEPA、“一地两检”、澳门大学新校区?“一国”带给香港的是机会,不是负担。香港应珍惜“一国”带来的机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