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改名案”终审胜诉 加多宝被判定虚假宣传

15.12.2015  23:02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陆志霖报道:12月15日,白云山旗下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称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针对王老吉与加多宝争议已久的“改名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在12月2日作出终审判决,加多宝被判定虚假宣传,王老吉胜诉。

2012年5月,加多宝租赁“王老吉”商标到期后,开始经营加多宝品牌的凉茶,王老吉和加多宝二者的纷争便不断。其中就包括加多宝推出的“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一系列广告,让广药集团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广药集团也因此将加多宝告上了法庭。

2013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已经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品,赔偿原告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1081余万元,并在《广州日报》、人民网等媒体进行公开赔礼道歉。此次作为终审,法院判定: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这是继王老吉赢得“怕上火”广告语案之后的第15场胜诉。

对于消费者而言,‘红罐王老吉’或‘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主要与‘王老吉’商标相关联,而并非直接指向加多宝公司。因此,无论是‘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凉茶了’还是‘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给消费者传递的信息显然是‘红罐王老吉凉茶’更名为‘加多宝凉茶’,甚至让消费者误以为‘王老吉’商标已被废弃或消亡,市场上再出现即属于非法的认识,这种虚假宣传必将导致‘王老吉’遭受损失。”法院判决书中对此做出了明确说明。

尼尔森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在整体饮料市场增长缓慢的情况下,王老吉则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