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厅叫停深圳至博罗高速(图)

21.10.2014  09:27

博深高速已建成通车一年多 未建成废水处理设施 未通过环保验收

  环保部门“叫停”一条已经通车的高速公路,这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呢?近日,广东省环保厅在网上挂出的一则催告书引发关注,该催告书要求:停止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建设项目的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原因是博深高速建成通车一年多未通过环保验收。

  实际上,此类“未验先投”的现象并不少见,但要关停高速公路并不多见,实际操作中究竟如何关停也受到关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开始实施,对于环保执法新增加了不少强有力的手段,类似此类“未验先投”的现象,罚款将由原来的一次罚款10万元,变成每天都可以罚款10万元。

  文/记者杜娟

  问题:投资约69亿或影响水环境

  博深高速,也就是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是连接惠州市博罗县至深圳市龙岗区的一条高速公路。今年5月,省环保厅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其中写明:(博深高速)自2013年1月主线建成通车至今,需配套建设的废水等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省环保厅验收合格;并“责令你公司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建设项目的使用,直至验收合格”。

  今年10月11日,省环保厅再次向博深高速发出《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其中写明:你公司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项目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一案,我厅于2014年5月4日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粤环违改字〔2014〕13号),决定责令你公司停止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建设项目的使用,直至验收合格。上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已于2014年5月20日送达你公司。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上述责令改正决定。“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厅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省环保厅有关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博深高速“未验先投”问题,省环保厅已经进行过行政处罚,但仍未进行整改,“我们要求其进行环保验收的最后日期是11月中旬,目前他们的环保设施也基本建好了。但能否在期限内完成验收仍是未知数,因为环保验收非常复杂。”与此同时,记者昨日向博深高速的管理方咨询了解到,目前各项环保手续正在办理当中,近期将会迎来环保部门的验收。

  根据省环保厅2008年审批的《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总投资约69.4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亿元。主要环境问题包括:线路在博罗县苏村地区跨越东江干流,并穿越多个水库和水源地保护区, 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可能对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事故时存在一定环境风险。为此,环保部门要求敏感路段两侧采用双重防撞栏进行加固,并优化设置桥(路)面径流收集、处理系统,确保水环境安全。

  疑问:环保厅如何关停高速公路?

  “环保部门要关停高速公路?这有法律依据吗?如何执法呢?”市民张先生对此表示了疑问。

  实际上,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可以先试生产,也就是说,高速公路在没有环保验收前也可以开通,这叫“试运行”。但“试运行”之日起三个月内要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验收,环保部门要在收到申请3个月内进行验收。如果不验收的,环保部门可以“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在新环保法修订前,环保部门是没有关停一家企业的强制执行权的,所以本次省环保厅要求博深高速停止使用迟迟未果后,他们的做法是“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尽管法律上有着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叫停一条路的先例并不多。所以此次省环保厅的负责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逾期整改未完成,只能移交法院处理。

  此前,广州市开发大道的立交桥因为噪声问题被黄埔新港生活区、黄电新村居民多次投诉。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开发大道未批先建的问题由来已久,该工程2002年开建,2004年竣工,环评报告则是2006年才获得批准,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至今未有完成。一再要求其进行环保验收,但一直无法达到要求。该负责人当时透露:“虽然根据法律可以要求其停止使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关停一条路并不现实。

  现象:曾清出200多“未验先投”项目

  实际上,“未验先投”现象并不少见。2011年,省环保厅开展“未验先投”专项整治,清理出2001年到2010年之间省环保厅审批的200多个此类项目。不过当时的做法是:环境执法人员逐一约谈参会的200余个项目负责人,对遗留下的202个“未验先投”建设项目按照分组逐一进行清理,现场制作询问笔录,全面掌握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

  而明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将重点打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行为。“按日计罚”适用范围重点放在打击未批先建、久试不验、规避监管等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高速公路建成几年都未能进行环保验收,过去环保部门只能对其一次性处以最多10万元罚款。但按照新规定,连续处罚每日的罚款数额为环境违法行为的原处罚数额,也就是说,每天都可以罚10万元。

  不过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也坦言:“罚款没用,因为高速路本身就是国家的,发责令书主要还是要督促其尽快落实整改。”而2011年清理出来的200多个项目也并未处理完,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200多个项目目前经过处理,剩下40多件了,但这40多件基本都是“老大难”,其中有八九成都是高速公路,部分是民生工程,如电力企业等,“企业的目前已经基本处理完毕,很多还是高速公路,有不少车流量成倍增长,导致很难按先前的环保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