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长 下河还是下马?

06.12.2014  00:09

        新闻提示

        法制晚报—— 在中央强力反腐风暴下,环保领域腐败窝案不时被曝出。

        日前,江苏省句容市发改经信委一科长朱某因涉嫌在污染企业关停等补贴项目申报过程中受贿131万元,被句容市检察院以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浙江省海盐县环保局此前也被曝出腐败窝案。2013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环保领域大案窝案133人,同样在2013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查处了一批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据《经济参考报

        近些年来,时不时会有人“邀请”当地的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大多数的环保局长沉默或拒绝,也有人辩解说环保问题不是环保局一家的事,或者诉苦说环保部门是一个尴尬的部门,很多事情管不了。但从多地环保腐败窝案频发,执法者成违法者保护伞的情况来看,公众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并没有找错人。

        很多时候,河流污浊、空气刺鼻,要么是因为地方上的环保部门不够强势,不敢和地方保护主义斗争;要么是因为环保部门的领导干部早已被排污者“拉下了水”,成了利益链的一部分。

        今年9月,浙江省兰溪市环保局领导“下河游泳”,并且表示在治污方面环保部门“责无旁贷”。这样的表态,是我们对每一位环保局长所期冀的。当环保测评不再是得过且过,当项目验收不再有任何“猫腻”,当环境执法不再“吃拿卡要”,“下河游泳”才会变成一件惬意的事情。

        治污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所以我们不能苛求环保局长们受邀后立即脱衣服下河。但是,如果一个环保局长没有治污的信心,没有和污染企业、地方保护战斗的勇气,永远不打算下河游泳,那么倒不如让他趁早下马!

        所以我们建议,正在全国范围内逐步铺开的“离任生态审计”,不妨变成“年度审计”。经济审计,审的是官员有没有贪腐;生态审计,则要审清楚环保领域的领导干部有没有渎职、有没有作为——一年来,多少不达标的污染企业被关停?可吸入颗粒物降低了多少?辖区内河湖水质提升了多少?三五年后环保局长敢不敢下河游泳?

        然而,在环境污染加剧的同时,环保领域腐败窝案频发,这说明“自然环境”和“管理环境”内在的相关性。

        要治污先治官,让那些不敢也不打算下河游泳的环保局长下马,吹散官场上阴霾,才能还给公众一个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环保领域的腐败官员,才是超大的“烟囱”,或者尾气不达标的“排气孔”,污染企业制造的污染物,正是借由他们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排放出来。

        加强对环境执法者的监管,除了需要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发挥群众的力量。无论污染企业排污的方式多么隐蔽,生活在周边的群众都不可能毫无察觉:泛着泡沫的河流、空气中异常的味道,都是难以藏匿的线索。如果这样的线索反馈到了环保部门却依然故我,说明环保部门这只“”没有去“抓老鼠”。

        除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查主管部门渎职,进一步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也会是一只“好猫”。当公众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污染企业和渎职的环保部门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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