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人员诉苦权力太小 前脚走后脚就排污
广东环保条例修订草案二稿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现场吐槽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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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董芳 通讯员 任宣
昨天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二稿”)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企业界人士、环保部门一线执法人员以及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四市人大常委会从事环保立法的人士发表看法。现场引发企业和执法人员集体吐槽诉苦,有执法人员更无奈称“我前脚一走企业后脚继续排污”,希望最终条例赋予执法部门更多权力。
吐槽1
“条例朦朦胧胧,还没国家条例清晰”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9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就召集了多位环保咨询专家和立法咨询专家共同讨论这份条例最新稿。当时有多位专家提出,目前的“二稿”没有充分体现广东特色和创新。
在昨天的座谈会上,来自东莞某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李立进也表示,既然是地方法规,就要体现地方特色,但拿到条例后“有种朦朦胧胧的感觉,还没有国家的条例清晰”。
吐槽2
“监管部门不明确,到底服从哪部门”
李立进举例说,作为东莞的企业,感觉水务部门的管理要比环保部门厉害,在线监测方面水务部门要查的项目更多,“到时候我是服从环保部门还是水务部门?”而责任主体的不明确,还将拉高企业的生产成本。“条例中写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可以管,那么到底谁管,我一天到晚就接待各部门来测水了。环保法规定一个月测两次,但我现在一个月测五六次。”
“你们是污水处理企业,应该是环保部门来管吧?”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李焕新问。
“是啊,但是气象部门也来管。”李立进建议“二稿”应明确各个部门监管的具体内容,使操作起来更加明确具体。
吐槽3
“多部门联动其实根本动不起来”
而作为环保执法部门,则呼吁条例赋予执法者更多实权。有执法人员表示,有不少良心企业是注重环保的,但还有更多无牌无照的企业在偷排,却没有部门可以监管,“环保部门没法管,你多少企业进园区都不够这一个企业污染大”。
对此,佛山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长罗智刚表示,可以采取环保、工商、公安等多部门联动的方式进行监管。此时,却有多位与会人士发出苦笑,“多部门联动就是谁也不动”,“有些部门过去就是‘演戏’的,实际上根本动不起来”。
吐槽4
“当事企业不缴罚款环保部门也无奈”
云浮市新兴县环保局副局长梁文坚说,他所在的执法大队只有7个执法人员编制,人手不足,“有时候叫公安局,我一个县级的叫得动吗?还要找县领导去协调。有时候在一线执法真的很无奈、头痛”。
梁文坚说,有时遇到当事企业责任人不配合,以各种借口拒绝在调查情况上签字。就算立案做出处罚决定,当事企业不缴罚款,法院又说案子太多忙不过来。“有群众举报之后发现企业还在排污,就说我们环保部门不作为,我怎么不作为?我又没有封条封他。我一个大队才七八个人,又不能一直守着他,我前脚走他后脚就开工了。”梁文坚感到颇为委屈,建议条例中应该增加具体条款,赋予基层环保执法部门更多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