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环保警察10个月侦破污染环境刑案31起

27.05.2017  18:51

  5月23日下午,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行情况、环保执法工作等开展调研。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市公安局自去年6月份组建成立粤东地区首支环境保护侦查大队以来,环保警察主动作为,重拳严打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了汕头市环境污染违法犯罪高发势头。至今年4月,全市共侦破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1起,刑事拘留87人,网上追逃10人,逮捕55人,侦办涉嫌污染环境行政案件101起,行政拘留304人。

  据悉,环保警察成立之前,涉环保案件需由环保部门立案移送后公安机关才能办理,一方面延误了侦查审结时间,另一方面可能造成证据灭失、嫌疑人潜逃等情况。环保警察成立后,从“等案上门”转变为“主动寻案”,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点多、面广、线长”的优势,各警种信息资源、技术力量也能最大限度发挥,便利了侦查办案。同时,环保警察专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改变了过去公安机关多部门、多警种接案办案,专业不精、业务不熟、能力不强等情况,提高了打击效能,形成了强大严打高压态势。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加强与环保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强强联手、优势互补,采用无人机侦控、技术侦查手段、信息掌控等侦查手段措施,在发现涉嫌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刑事案件后,立即启动联动机制,由公安机关采取必要强制手段控制嫌疑人,由环保部门对现场进行监察、采样检测,双方联合对违法排污企业生产及排污流程、污水去向等进行勘验取证,确保对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打得准、抓得住、判得下”。据介绍,汕头环保警察成立以来,其“主动经营、主动发现、联合执法”的办案模式受到环保部的高度肯定,并予以推广应用。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郑通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平,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湘澜参加了调研活动。

环保部:按日连续处罚案件上升56%
  中国环境报记者杜宣逸6月8日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厅
[阳江]举办学习宪法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贯彻实施宪法,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