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环保责任考核 黄埔番禺获评优秀
大洋网讯 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公布了广州市2018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全市11个区中黄埔、番禺为优秀;其余9个区为合格。此外,对全市11个职能部门的考核全部为合格。
2018年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核心,大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面实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推动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广州市2018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委、区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
区委、区政府考核中,优秀单位2个,按得分高低排名依次是黄埔区、番禺区。合格单位9个,按得分高低排名依次是越秀区、从化区、天河区、南沙区、海珠区、花都区、增城区、荔湾区、白云区。对区委、区政府的考核包括环境质量改善目标(40分)和环保重点工作任务(60分)两大部分。其中,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中,大气及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各占20分。如大气或水环境质量分项得分率未达90%的,视同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不能评为优秀。2018年越秀、从化、天河、南沙4个行政区总分在90分以上,但越秀区水环境质量得分17.5分,从化水环境质量得分17分,天河区水环境质量得分15分,南沙区水环境质量得分15分,故而不能评为优秀。
11个被考核的市直职能部门分别是: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园林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