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确定合理重污染红色预警标准

04.12.2014  00:11
 

  环保部昨日下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函》,要求各地改进重污染天应急预案,特别是确定合理的预警分级尤其是红色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颜色表述,避免出现人为因素导致“滞后预警”或“不预警”。环保部官员表示,目前一些空气重污染城市尚未发布红色预警,与预警标准不统一有关。

  京津冀今年差点发红色预警

  据环保部,自《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后,过去一年,全国20个省(区、市)、近三分之二的地级市编制了应急预案,共发布了200余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并采取响应措施,在削减空气重污染峰值、降低重污染频次、保障群众健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环保部表示,仍有部分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没有编制应急预案,部分应急预案存在定位不准、体系不健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应急保障不够等问题。

  环保部要求,各地要系统分析本地近两年来重污染天气形成过程,确定合理的预警分级尤其是红色预警分级标准,并统一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颜色表述。

  环保部一名负责监测的官员表示,目前各地的确存在红色预警尺度不一的问题。“比如,去年空气重污染的时候,原来想的是北京要中小学停课,结果第一次停课是在哈尔滨,第二次是在南京。”这名不愿具名的官员说,“这说明各家对红色预警的判断不一样,有必要调整成一致的,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基本都在一个区域内,是协同防止空气污染,大家都是一样的污染,你一个城市启动了,另一个城市不启动,老百姓就会有意见。

  不过,这名官员表示,目前京津冀地区基本没有发布过红色预警,并不是地方在人为干预,而是几次重污染过程往往两三天就过去了,没有达到红色预警的标准,但包括北京在内的京津冀城市,今年的确有差一点就突破红色预警标准的时候。“从现状看,京津冀的一些城市这个标准很容易突破,如果真突破了,就要监督它(政府)到底有没有启动红色预警响应。

  重污染天前地方政府会被提醒

  环保部文件要求给出重污染天应急预案如何制定的统一格式。政府应急预案与部门实施方案以及相关企业、单位操作方案作为一个预案体系协同推进,政府应急预案要简洁明了,重点将“具体任务”细化为“谁要做”、“何时做”和“如何做”,预警条件和响应措施上要和区域层面与相邻城市相协调。

  环保部明确要求,要实施“预警即响应”以及没有提前预警时的补救措施,避免出现人为因素导致的“滞后预警”或“不预警”。

  根据要求,没有制定应急预案且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政府,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上述环保部官员表示,至少在京津冀地区的城市,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观念和以前不一样了,对重污染天相当重视。“如果这个地方还是一天到晚乌烟瘴气的,不采取措施,那‘大气十条’是有明确规定的,是要追责的。

  他说,目前环保部的区域监测中心如果监测到未来两三天会有重污染天气发生,都会提前正式发函给当地人民政府,告知其后几天可能出现的情况,提醒其采取措施,而如果地方政府对此视而不见,不采取有效措施,按照目前“党政同责”的要求,其将会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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