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黄绿标不再使用了?事情原来是这样的……

24.08.2016  07:06

环保黄绿标不再使用了?

广东继续免费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吴碧华)使用7年,听说环保黄绿标要停用了,以后我们还要申领环保标志吗?最近,不少市民都被这一问题困扰着。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上月,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决定对10件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其中,备受关注的《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2009年7月22日,环发〔2009〕87号)》同时废止,这也就意味着环保黄绿标使用7年后,以后将不再使用了。

接下来,东莞是否还将继续核发环保黄绿标,相关工作又将如何开展?环境保护部消息一出来后,大家对此高度关注。

带着大家的疑问,昨日记者联系市环保部门采访。回应大家的关切,市环保部门表示,目前省相关意见已出台,环保部门将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广东继续免费发放环保黄绿标

省环保厅官方微信“广东环境保护”日前发出来源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消息“广东继续免费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消息指出,我省高度重视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

2016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我省及时向环境保护部就是否继续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进行咨询,环境保护部答复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要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的,可以继续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消息指出,《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10年修订版)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为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管理,规范环保标志技术鉴别工作,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省环境保护厅近日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机动车环保标志技术鉴别的规范》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合格的机动车,继续免费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市环保部门表示,东莞将按照省的统一要求,开展工作。目前,东莞仍继续核发环保黄绿标志,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

延伸阅读:

对核发的黄色环保标志有异议的部分车型可申请技术鉴别

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官网上,记者看到,16日省环保厅正式发出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机动车环保标志技术鉴别的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通知。

通知指出,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管理,规范和统一我省机动车环保标志技术鉴别工作,省环保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机动车环保标志技术鉴别的规范》,并印发各地市。

规范明确,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按照国家新生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分阶段实施步骤,分为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汽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其副本的式样和规格由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以往的做法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

规范提出,对于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系统(http://www.vecc-mep.org.cn)无法查询到的车型,车主对按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核发的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异议并到机动车登记地环保部门申请通过技术鉴别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适用本规范。对于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系统可以查询到的车型,按查询结果核发环保标志。

该规范自2016年9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需申请技术鉴别的车主请携带车主身份证、申请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到市环保局3楼315室填表申请。咨询电话:2339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