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公布,广州获评优秀

15.03.2023  14:46

近期,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委组织部开展2021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3月2日公布的考核结果显示,广州市在21个考核单位中排名前列,获优秀等次(21个考核单位中优秀等次13个、良好等次8个)。

2021年,广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标准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广州。

深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

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4”工作举措,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及配套责任清单,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1+1+N”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出台《关于全面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组织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善检察、公安机关及生态环境等部门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推动制定统一有效互认的证据收集及固定规则。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及水、海洋、土壤和地下水等专项规划。坚持“控车、降尘、少油气”总体工作思路,深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坚持“以流域为体系,以网格为单元”的系统治水思路,狠抓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思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导检查

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试行)》,夯实整改效果,规范销号工作。成立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全市督察整改工作。组织制定广州市整改方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328件案件全部按程序办结,反馈广州市15项问题完成整改3项,按时序推进整改12项。

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导检查,开展“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督导抽查、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情况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查、宠物医院等专项排查,开展广佛、广清、穗莞跨界联合执法及锅炉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餐饮行业、涉镉重金属行业、固体废物、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多部门联合激励惩戒措施。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