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环境污染 揭阳等7市2区设立“环保警察”

29.02.2016  13:28

   粤去年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12宗,同比增长26.8%

   去年重点环境违法问题 今年逐个杀“回马枪”督查

  南方日报讯(记者/谢庆裕 通讯员/陈惠陆、钟奇振)新《环保法》去年实施以来,环保与司法部门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更加有力。笔者28日从省环保厅公布的《广东省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得知,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全省共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9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12宗,较2014年同比增长26.8%。我省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清理了一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建立健全了环境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省环保厅介绍,2016年,广东继续将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对去年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企业等杀“回马枪”,对地方政府环保责任的督察巡视也将在今年启动,以推动地方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环保执法罚没金额大增43.5%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工作,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简称《国办通知》)下发后,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以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为契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省政府迅速转发了《国办通知》,明确了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工作任务。

  去年1月4日,广州白云区打响了落实新《环保法》的第一枪,同时,也吹响了广东利剑斩污的号角。环保部门查封了当地2家违法排污的废矿物油加工厂和金属加工作坊,并给加工设备贴上第一张环保封条。

  省环保厅将2015年定为“环境法治年”,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境保护综合督查”等监管执法行动。

  数据显示,2015年广东全省共检查排污企业35.4万家次,立案15372宗,限期整改企业11087家,关停企业1845家,罚没金额5.24亿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9宗,查封扣押案件750宗,限产停产案件343宗,其中罚没金额数较2014年同比增长43.5%。

  “罚款不是环境执法的最终目的,提高环境违法成本,督促企业整改才是最终归宿。”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省环保厅曝光了15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将73家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各地通报了2014年挂牌督办重点环境问题整治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扩大执法效果。

  7市2区已设立“环保警察

  “我省还建立了环保联合督查机制,环境监管合力不断增强。”省环保厅介绍,在省政府领导下,专门成立了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经信委等17个部门为成员的省级环保大检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步骤,建立健全了环境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牵头开展检查督查行动,如省住建厅牵头开展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重点减排项目专项督查;省交通厅牵头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排查;审计机关在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时,要对主要领导干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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