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家地市级环境资源审判庭统管粤西环境民事案

01.12.2016  17:08

  中新网茂名11月30日电 (梁盛 邹辉球)30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茂名市中级法院挂牌成立。

  据了解,茂名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是广东省第一家在中级法院层面挂牌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机构,将集中管辖粤西(茂名、阳江、湛江)地区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属中级法院管辖的跨地级市区域环境民事私益诉讼一审案件和当事人上诉的跨地级市区域环境私益诉讼二审案件。此外,属基层法院管辖的跨地级市区域民事环境私益诉讼一审案件则由茂名市高州法院集中管辖。

  今年2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部分环境类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由广州、清远、茂名、潮州4个中级法院分别管辖珠三角、粤北、粤西、粤东的部分环境资源类案件,推进审判专业化。

  据介绍,茂名市中级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优化环境资源审判人员结构,合理界定环境资源受案范围,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调研,建立完善环境资源审判相关联动工作机制,培育案源,找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契入点,推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稳健进行,争取政府支持,设立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同时探索符合涉环境资源审判特点的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庭审规范等程序运行机制,狠抓环境资源精品案件的审理,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宣传工作力度,扩大环境资源司法指引影响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