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仍处高位

22.01.2019  16:20

  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高伟)《经济参考报》1月22日刊发题为《环境部: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仍处高位》的报道。文章称,生态环境部负责人21日表示,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仍处高位,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等方面问题仍然突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三大重点区域单位面积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5倍,大气污染防治仍然任重道远。

  据悉,生态环境部2019年将组织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考核评估,对空气质量恶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的地区及责任人进行问责。对空气质量改善进度缓慢或恶化的地区,每季度开展预警。

  与此同时,将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推动重点行业提标升级改造;编制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方案。推进燃煤机组、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

  此外,还将制定实施重点区域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细化运行规则。在此基础上,指导成渝地区、武汉城市群等区域开展联防联控,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指导各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夯实应急减排清单,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2018年内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2.2%,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

  从“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来看,2018年,PM2.5未达标的262个城市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从重点区域看,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50.5%、74.1%、54.3%,同比分别提高1.2个百分点、2.5个百分点、2.2个百分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