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方法解决环境问题——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05.11.2014  13:58

        11月4日上午,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厅党组中心理论学习会议。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清主持,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等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

李清指出,我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等方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这将对加强全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推动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提高环境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李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法来推动环保改革,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切实用四中全会精神指导环保工作,最根本就是要以法治思维依法行政,以法治手段规范权力运行,以法治方法解决环境问题:一是认真做好新《环保法》实施工作,新《环保法》是新条件下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法制建设的重要法律,要加快做好有关配套工作;二是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执法的相关措施;三是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环境法规队伍建设;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五是要以全会精神指导和抓好当前的工作,重点要用法治的观念和思维来谋划和落实各项环保工作任务。

          厅党组成员、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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