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刊文:黄海波可以被原谅吗?

02.12.2014  10:25

  原标题:环球今日评:黄海波可以被原谅吗?

  圆圆结婚,海波回家。同演一部剧,悲喜两重。结束6个月收容教育后,黄海波在微博上向公众道歉,态度倒是蛮诚恳的。他表示“身为一个公众人物,我做出了错误的示范,愧对于观众朋友的喜爱支持”,并称“所有对我的惩罚,我全盘接受,未来,我将会用很长一段时间来反思自己和沉淀自己,并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

  今年5月15日,黄海波因嫖娼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随后被收容教育半年。在6月8日,他也通过其工作人员在微博发出道歉函“错已至此,愿受处理,唯有一心改过!”从这两份比较真诚的道歉函所受到的网友支持来看,黄海波在很大程度上赢得了一些公众的谅解。

  不少网友在网上为黄海波叫屈,认为黄海波是大龄单身男性,也并未对其他女演员、女粉丝进行潜规则,值得原谅。一些网民表示谅解,“浪子回头金不换”、“海波出错总是难免,改过自新那是必须,你永远都是观众心中那个‘永不磨灭的番号’” 等等。甚至有媒体调查显示,网民有六成至八成支持黄海波。有网友一一列举替黄海波开脱的理由,“黄海波第一未婚,第二没破坏他人家庭,第三没玩弄女人感情,第四花的是自己的钱,第五不拖欠一分一毛,第六不碰女粉丝”。这些声音都有一定道理。

  甚至有媒体评论认为,贪官情色之祸重于黄海波嫖娼,前者危害了公共利益,后者并未损害他人利益。这些评论背后更深层的原因是对现实的一种不满和调侃,由于现实中存在着“大恶未惩,小恶受惩”的一些现象,所以一些人对此有“怨气”。未来要消除这些“怨气”还要靠整顿官场和重塑社会风双管齐下来完成。当然,黄海波嫖娼触碰了法律,自然遭受法律惩罚,这是社会规则,不容更改。

  黄海波嫖娼成了公共事件,自然造成极大影响,首先,一个深受大众喜欢的“国民女婿”形象彻底坍塌了。其次,除了遭到收容教育的惩罚外,他也成为被封杀的艺人之一。9月29日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被要求暂停播出。因此,黄海波以后在事业上可能真的很艰难,观众对此也很惋惜,但这是个残酷的事实。据媒体预估如果封杀一年,黄海波的各种经济损失约1个亿。2015年的春节联欢晚会的演员名单上,显然也不会出现黄海波的名字。

  明星吸毒也好,嫖娼也好,对青少年来说都会起到很坏的示范作用。但吸毒之害远甚于嫖娼!现在大家都看到黄海波为他的行为受到了相应的惩罚,包括被封杀。当然,社会有其宽容的一面,有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在黄海波付出代价,并诚心悔过之后,我们仍然可以接受一个喜闻乐见、受粉丝支持的明星。我们期待着黄海波能用自己“回馈社会”的行为获得公众原谅。用网友的话说,“没有过不去的坎你比大多数人好多了。”(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