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环美中心12名在编职工私分115.3万
通过购买虚假发票等方式套现资金逾百万,私分给单位在编职工。4月20日下午,广州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在纪委定期发布会上通报广州市“四风”典型问题案件查处情况时称,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环美中心”)办公室主任金选赋、副主任范永辉、出纳官步娟违规发放津补贴。2009至2013年期间,金选赋、范永辉和官步娟3人通过虚构、虚增项目开支和购物发票,或者直接购买发票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共计人民币115.3万元,并以现金或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本单位在编职工。开发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金选赋、范永辉2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开发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给予官步娟降低岗位等级(从九级职员降为十级职员)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退缴国库。
环美中心是广州开发区直属事业单位,级别为副处级。隶属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环卫业务接受市城管委指导,亦属于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
环美中心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市政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养、全区公园管理经费,市政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经费由环保局下拨,绿化管养、全区公园管理经费由建设和市政园林局下拨。环美中心有12个在编员工,临时工大概800多人。
据介绍,在查处环美中心私分国有资产案件中,还发现2009年至2012年期间,环美中心主任金某在担任环美中心主任期间,利用其主管环美中心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环美中心工程招投标、环卫装备采购的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几个公司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20000元,为上述人员中标工程或销售器械给予关照。
据悉,金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一万二千元;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范某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官某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免予处罚。(成希)